保障性住房调换
为逐步解决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淮南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我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列入轮候册,按先后顺序配租。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
(一)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中含惠有一二级残疾,或者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的。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由区保障性住房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原则上不予以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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