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依据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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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
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
2 |
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
立法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
3 |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
立法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4 |
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
5 |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
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6 |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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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
7 |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8 |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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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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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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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
市社区矫正支队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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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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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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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管理工作。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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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
律师工作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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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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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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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
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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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
人事警务科 |
淮南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7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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