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规范淮南市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全市成品油零售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方便消费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体系,在适应全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5、《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
8、《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运函〔2019〕765号);
9、《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
11、《淮南统计年鉴2020》;
12、《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SB/T10390-2004);
1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标准》(GB50156-2021))(2021年修订);
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5、《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7、国家、安徽省、淮南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等。
三、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成品油市场零售和规范的要求,紧紧围绕淮南市战略定位,积极适应能源、车辆、道路发展形势,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促进淮南市成品油零售网络的统筹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规划目标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完善网络、扩大消费、加强监管、促进发展”为目标,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加油站网点体系,为政府履行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五、规划原则
1、坚持与相关规划协同原则
充分立足淮南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统筹安排加油站网点布局。
2、坚持实用实际原则
充分考虑城市空间结构及市域主要道路机动车日平均交通流量,合理确定零售网点的总量及布局。
3、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尤其是乡村居民对加油站点的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坚持远近协调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当前阶段对加油站点的需求,同时适当考虑中远期对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点的需求。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淮南市市域范围。
2、规划层次
本规划从五个细分片区进行加油站网点布局,五个片区分别是:淮南中心城区片区、潘集片区、寿县片区、凤台片区、毛集实验区片区。
其中;
潘集片区分为:城区和县域两个层次;
寿县片区分为:城区和县域两个层次;
凤台片区分为:城区和县域两个层次;
毛集实验区片区分为:城区和县域两个层次。
七、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部分目标为远景展望。
第二章 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淮南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淮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持续保持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连续跨越四个百亿台阶,由2015年的917.4亿元提升到2020年的1350亿元,在全省提升1个位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7900元、15200元,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了翻番。2020年,财政收入162.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400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3 倍。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5年的11.8:4.8:43.4调整为2020年的10.9:39.8:49.3。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1%,位居全省前列。
2020年,潘集区、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22.6亿元、223亿元、305.9亿元和39亿元,合计790.5亿元,占全市比重达58.6%,县域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二、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情况
(一)各县区网点现状情况
截至2022年8月,我市现有加油站(含在建加油站)共有 184座(含6个油气合建站),其中,中石化63座,中石油20座,高速石化10座,其他国有、集体及民营站91座;正常营业的有161座(23座停歇业),在营率87.5%。各县区加油站详细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1 淮南市现状加油站(含在建)情况表(县区分布)(单位:座)
序号
|
县区
|
总数
|
中石化
|
中石油
|
高速
石化
|
集体、民营
|
1
|
中心城区
|
49
|
26
|
5
|
2
|
16
|
2
|
潘集区
|
15
|
5
|
2
|
/
|
8
|
3
|
寿县
|
77
|
18
|
3
|
4
|
52
|
4
|
凤台县
|
37
|
12
|
8
|
2
|
15
|
5
|
毛集实验区
|
6
|
2
|
2
|
2
|
/
|
合计
|
184
|
63
|
20
|
10
|
91
|
资料来源:调研资料整理、淮南市商务局
(二)淮南市加油站“十三五”布点规划执行情况
2015年底,淮南市共有现状加油站137座(不含在建加油站)。“十三五”期间淮南市规划建设 119座加油站,已建 47座(其中 33座已领证,14 座待领证),加油站规划布点落地率为 39.5%,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8.5个百分点(全省加油站规划落地率为31%),加油站的有效运营和稳步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工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宜业宜居宜游的魅力淮南奠定坚实的配套保障。
除对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及道路改线等因素影响不能续建的14座加油站规划布点予以撤消外,剩余58座(其中中心城区15座、潘集区7座、寿县31座、凤台4座、毛集1座)加油站规划布点延续到“十四五”规划布点。
三、发展形势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状已经建设的加油站,为淮南市的居民生活交通出行用油方便快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既促进了淮南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又保证了淮南市成品油市场的正常运转。随着经济社会活动的加快发展,加油站布局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1、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仍需完善
近年来,淮南市中心城区的建设面积逐步增加,城市道路交通体系逐步完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稳步发展。为进一步适应中心城区发展需求,必须进一步合理完善中心城区加油站点布局,助力中心城区能级逐步跃升,同时针对部分道路加油站比较密集现状,建议适当优化调整。
2、乡村加油网点布局亟待强化
随着广大乡村地区的持续振兴与发展,乡村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机动车保有量特别是汽车保有量增速明显。目前加油站在农村、乡镇,特别是边远乡镇分布仍需进一步均衡合理,部分乡镇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存在用油困难的问题。
3、极少数加油站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提升,对加油站综合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极少数加油站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供需形势
1、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淮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带来新的增长点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淮一体化等区域一体化战略赋予淮南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机遇,将有利于加快高端要素集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随着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淮南与区域内大中城市的联系日益紧密,车辆流动强度不断增强。区域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将增加成品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成品油行业发展。
2、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使用频率加大,对加油站需求增大
随着城市结构及居民经济生活水平发展,交通出行结构呈现慢行降低,机动化出行增长加快的趋势,尤其是以小汽车为代表的机动化快速增长。预测“十四五”期间淮南市机动车保有量仍将呈中高速增长,对成品油的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同时应适当考虑新能源车的服务需求。
3、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有利于完善网点体系
2019 年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 号),文件中专门规定了“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的内容。该政策有利于降低成品油市场进入门槛,促进成品油供给体系完善,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油品零售向多元化和微利化转变。
第三章 成品油零售网点需求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对成品油的需求
(一)经济总量增长对成品油需求分析
根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经济发展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6.5%以上,突破18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0000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高于6.5%。成品油是主要的生产要素资源,成品油需求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
(二)城市发展对成品油需求分析
“十四五”时期,淮南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区域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长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重要节点城市”。
随着新理念和新发展战略的实施,淮南市在“十四五”时期工业化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口会进一步集聚,新发展将进一步增加对成品油的需求。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成品油需求影响分析
“十四五”期间,淮南市加快布局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完善高速路网、干线路网、跨河通道、航运中心、公交都市、枢纽中心和农村路网,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交通强市。
“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潜力的释放必将带来巨大的运输需求,对成品油的需求将稳步增长。同时,道路交通体系的完善将进一步明确加油站点的需求热点分布。
(四)城镇建设对成品油需求分析
“十四五”期间,淮南市围绕“一轴两带”产业格局和“一主一副四组团”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布局优化城镇化空间、产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发展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中心城市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市能级将进一步增强,重点镇和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管理体制等一体化进程加快。
到“十四五”期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以上,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较大提高。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人口的集聚,成品油的需求必有所增加,对于加油站的合理布局,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五)土地规划对成品油网点设置的影响
针对淮南市的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土地利用规划协调保护农用地与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关系,突出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重点安排综合工业区、重型产业基地及电力能源基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和潘集区、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县城,体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土地利用规划直接影响成品油网点的落地可行性,需要增量土地的建设网点须充分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网点位置。
二、关于成品油网点需求预测
(一)成品油需求总量计算法
“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将快速扩张,公路进一步增加,机动车辆继续增长,从而促进成品油销售量有一定的提升。据统计,淮南市2020年市场成品油供应量约32万吨。按照年均2-3%增幅,到2025年市场需求量约为37万吨。现状淮南市成品油单站平均销售量约1800吨,随着本轮规划加油站点的合理布局完善以及加油站点逐步向乡镇延伸,预计规划期成品油单站平均销售量会有所下降,2025年成品油单站平均销售量按现平均销售量的2/3计,约为1200吨。因此,加油站合理数量应控制在300座左右,即可满足市场需求。
(二)工程类比法
工程类比法是一种以机动车保有量为基准对加油站需求总量进行估算的方法,即一定数量的机动车配备一座加油站,使二者之间相互匹配,既能满足需求,又能获得经济效益。国内有关专家经过考察论证认为,我国城市每座加油站服务车辆为1800辆—2200辆左右。
截止2021年10月底,淮南市机动车保有量 524484 台,截止2022年10月底,机动车保有量 541622台,同比增加3.6%。预计,到2025年,淮南市机动车保有量约61万辆。
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新能源车辆发展趋势。截止2021年10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4026台,截止2022年10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8898台,同比增加121.0%。同时,参照淮南周边其他城市,新能源汽车(油电气氢)与机动车比例按1:15测算,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万辆左右。
据此推算,全市加油站共需服务机动车辆约61万辆,其中服务新能源汽车约4万辆,预测淮南市加油站总数控制在[277,339]座。
(三)预测结论
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政策和引导,加氢站、加气站(尤其LNG)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同时,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日趋渐进,充电站需求与日俱增,为土地集约利用,发展综合能源站是重要途径。在本次规划中,除传统加油站外,适当布局一批交通位置好、车流量大的站点作为预储综合能源站。
综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发展需求等因素,预测判断:规划期淮南市域加油站总数控制在[300,310]为佳。
第四章 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
一、布局原则
(一)布局重点区域
“十四五”期间,淮南市围绕“一主一副四组团”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布局优化城镇化空间、产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发展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中心城市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本次加油站体系布局规划主要围绕全市域“一主一副四组团”的发展格局进行布局,并结合各地发展实际需求,确定布局重点区域有以下几个方面为:
1、城市建设区域
淮南市区重点沿环舜耕山发展的主城区进行布局,两区两县县城结合近期发展重点区域及县域内主要乡镇进行布局。
2、四发展带
发挥县域作为主城区的腹地、支撑和延伸作用,在强化两县两区县城建设的同时,优先建设市县之间交通走廊、沿线重点镇及产业园区,构建中心城区至两县两区的四条产业发展带,统筹布局加油站网点。
3、乡村地区
注重广大乡村地区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对于成品油的实际需求,注重对偏远薄弱地区的布局,以满足广大群众需要。
(二)布局要点
根据布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规划的目的和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期间加油站点的布局要点是:
1、与淮南市城镇发展格局和人口布局相适应,满足城乡规划相关要求,同时适应车流、人流密集场所人们的便捷出行的需求;
2、与淮南市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运输枢纽相衔接,满足淮南市公路发展和管理的要求,适应公路交通运行和淮南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需要;
3、与经济社会生产活动相适应,对区域聚集及重点生产生活活动的用油需求积极考虑;
4、与广大乡村地区居民用油需求相适应,积极消除现有的加油站空白乡镇现象;
5、支持符合条件的加油点升级改造为加油站;
6、与现有加油站相衔接,统筹考虑已建成和在建的站点布局;
7、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相适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要求。
二、布局要求
(一)空间布局控制要求
1、国、省道百公里加油站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对;
2、县乡道百公里加油站(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对;
3、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即与周边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低于1.8公里;
4、乡镇政府所在地或辖区范围内原则上至少规划1座加油站;
5、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民用机场加油站布点不受以上控制要求限制。
(二)选址布点要求
1、站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城区站址应位于主干道两侧或车辆汇集较多的地方;郊区站址应靠近主要公路或城镇交通出入口附近。
2、站址要有利于交通安全,要有良好的视觉条件。站址布置在主要车辆流向的右侧,当双向车流量非常大,可考虑对称布置,方便加油,有利交通。
3、站址应避开人流密集和重要建筑物,如商业街、文化中心、金融住宅中心、文物古迹、学校、医院、影剧院、托儿所等;避开构成城市主要景观的道路风景区;避开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部门,如水厂、电厂;避开具有易燃爆炸、危险的基础设施场地,如煤气站、变电所。
4、站址选择要特别注意地下情况,避开地下构筑物,如人防出入口,各种地下管线等。避免在塌陷地区及泄洪道旁建设。
5、注意环境保护。站址距离水库、饮用水井、河流应保持相应距离。
6、新规划加油站用地可选择在地质条件相对较差(避让塌陷区),不宜修建其它建筑物的地段,加油站以储油(地下)、加油为主,附属建筑物一般只有一层,对地质条件要求不高。
7、对老城区规划调整的加油站用地结合旧城改建选择在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段。在对规划加油站改建选址时,尽量避免对老城区环境造成污染,应选择在已有一定污染,不适宜生活居住的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段。
8、加油站布点、建设应为新能源(天然气、氢气、电力等)的综合利用预留充足空间,此次规划选取部分规划新增加油站作为新能源加油站试点。新建加油站应与洗车、购物休闲等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考虑,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提升加油站的服务水平和窗口形象。
三、加油站用地规模
加油站的用地规模不仅要从加油站的昼夜加油车次考虑,还应该从加油站的等级规模上考虑。即加油站的等级越高,油罐储量越大,对应的加油能力越大,加油站与周边建筑物以及内部设施之间的消防间距也越大,因而所需用地面积也就越大;反之,加油站的等级越低,所需用地面积越小。综上所述,在具体落点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从可操作的角度考虑,按照加油站的等级来确定其相应的用地规模范围。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用地条件和加油需求,适当调节用地面积,同时酌情考虑配建有润滑、洗车等其它设备的加油站的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大。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标准(GB50156-2021)》(2021年修订),加油站一般分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城市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考虑市区用地紧张,市区加油站宜建三级站,规划综合能源站宜建二级站。
三级加油站用地面积宜为800-2500平方米,为积极推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发展目标,本次规划新增加油站点保证1500㎡的用地基础上,另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500㎡用地面积。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公共加油站用地面积控制在2500-3000㎡之间,本着节约集约的发展理念,规划新增站点为综合能源站,用地面积为3000㎡。
根据实际情况,鼓励非综合能源站新建或改扩建成综合能源站。新建、改扩建加油站应全部配建新能源充电和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四、布局方案
“十四五”期间,淮南市规划加油站点(含现状、在建、新增)总计306座,各县区规划布局情况如下:
(一)淮南中心城区
1、现状
淮南中心城区现状加油站46座,详见“附表1-1-1,附表1-1-2”。
2、规划
淮南中心城区规划加油站45座,其中在建3座(迁址新建1座)、规划新增42座,详见“附表1-2,附表1-3-1,附表1-3-2”。
(二)潘集区
1、现状
潘集区现状加油站13座,详见附表2-1-1、附表2-1-2。
2、规划
潘集区规划加油站12座,其中在建2座、规划新增10座,详见“附表2-2,附表2-3”。
(三)寿县
1、现状
寿县现状加油站69座,详见“附表3-1-1,附表3-1-2”。
2、规划
寿县规划加油站56座,其中在建8座、规划新增48座,详见“附表3-2,附表3-3-1,附表3-3-2”。
(四)凤台县
1、现状
凤台县现状加油站36座,详见“附表4-1-1,附表4-1-2”。
2、规划
凤台县规划加油站17座,其中在建1座、规划新增16座,详见“附表4-2,附表4-3-1,附表4-3-2”。
(五)毛集实验区
1、现状
毛集实验区现状加油站6座,详见“附表5-1-1、5-1-2”。
2、规划
毛集实验区规划加油站6座,其中规划新增6座,详见“附表5-2-1”,“附表5-2-2”。
第五章 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规划
一、环境保护规划
加油站的建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
(一)新建加油站,不得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对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的现状站点,应逐步拆除或迁建。
(二)加油站内的含油污水,必须在站内经过处理,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时,方可排出站外。
(三)新建、迁建加油站必须进行环境评价,妥善解决环保问题。
二、消防安全规划
消防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一)实行消防安全条件一票否决制。
(二)新建加油站必须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标准》(GB50156-2021)(2021年修订)、加油站回收装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对迁建、改造加油站视同新建管理,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预审合格并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加油站的经营设施应与安全防范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加油站,要予以关闭。
第六章 通则控制
一、加油站等级划分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表
级 别
|
油罐容积(m3)
|
总容积
|
单罐容积
|
一 级
|
150<V≤210
|
≤50
|
二 级
|
90<V≤150
|
≤50
|
三 级
|
V≤90
|
汽油罐≤30,柴油罐≤50
|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二、加油站与周边构筑物安全距离控制
汽油设备(油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
站内汽油设备
|
埋地油罐
|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
一级站
|
二级站
|
三级站
|
无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无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无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无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重要公共建筑物
|
50
|
40
|
35
|
50
|
40
|
35
|
50
|
40
|
35
|
50
|
40
|
35
|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
30
|
24
|
21
|
25
|
20
|
17.5
|
18
|
14.5
|
12.5
|
18
|
14.5
|
12.5
|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
一类保护物
|
25
|
20
|
17.5
|
20
|
16
|
14
|
16
|
13
|
11
|
16
|
13
|
11
|
二类保护物
|
20
|
16
|
14
|
16
|
13
|
11
|
12
|
9.5
|
8.5
|
12
|
9.5
|
8.5
|
三类保护物
|
16
|
13
|
11
|
12
|
9.5
|
8.5
|
10
|
8
|
7
|
10
|
8
|
7
|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
25
|
20
|
17.5
|
22
|
17.5
|
15.5
|
18
|
14.5
|
12.5
|
18
|
14.5
|
12.5
|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
18
|
14.5
|
12.5
|
16
|
13
|
11
|
15
|
12
|
10.5
|
15
|
12
|
10.5
|
室外变配电站
|
25
|
20
|
17.5
|
22
|
18
|
15.5
|
18
|
14.5
|
12.5
|
18
|
14.5
|
12.5
|
铁路
|
22
|
17.5
|
15.5
|
22
|
17.5
|
15.5
|
22
|
17.5
|
15.5
|
22
|
17.5
|
15.5
|
城市
|
快速路、主干路
|
10
|
8
|
7
|
8
|
6.5
|
5.5
|
8
|
6.5
|
5.5
|
6
|
5
|
5
|
道路
|
次干路、支路
|
8
|
6.5
|
5.5
|
6
|
5
|
5
|
6
|
5
|
5
|
5
|
5
|
5
|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
1倍杆(塔)高,
|
5
|
5
|
5
|
且不应小于5m
|
架空电力线路
|
无绝缘层
|
1.5倍杆(塔)高,
|
1倍杆(塔)高,
|
6.5
|
6.5
|
且不应小于6.5m
|
且不应小于6.5m
|
有绝缘层
|
1倍杆(塔)高,
|
0.75倍杆(塔)高,
|
5
|
5
|
且不应小于5m
|
且不应小于5m
|
注:
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但不得小于6m。
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柴油设备(油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站外建(构)筑物
|
站内柴油设备
|
埋地油罐
|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
一级站
|
二级站
|
三级站
|
重要公共建筑物
|
25
|
25
|
25
|
25
|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
12.5
|
12.5
|
10
|
10
|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
一类保护物
|
6
|
6
|
6
|
6
|
二类保护物
|
6
|
6
|
6
|
6
|
三类保护物
|
6
|
6
|
6
|
6
|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
12.5
|
11
|
9
|
9
|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
9
|
9
|
9
|
9
|
室外变配电站
|
15
|
15
|
15
|
15
|
铁路
|
15
|
15
|
15
|
15
|
城市
道路
|
快速路、主干路
|
3
|
3
|
3
|
3
|
次干路、支路
|
3
|
3
|
3
|
3
|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
5
|
5
|
5
|
架空电力线路
|
无绝缘层
|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
0.7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6.5m
|
6.5
|
6.5
|
有绝缘层
|
0.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
0.5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5m
|
5
|
5
|
注:
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三、站点设计与控制通则式要求
(一)加油站建设配建标准方面
1、站点应积极配建公厕;
2、新建站可积极配建快速充电设施或预留快速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3、位于大型物流园区、港口码头、货运场、大型停车场或沿物流、货运、进出城通道沿线的加油站宜建设成集停车场、汽车修理、餐厅、宾馆、便利店、新能源汽车加氢、加气、充电等多位一体的站点或结合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
(二)加油站出入口设置方面
1、新建站点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应满足以下要求:
(1)路幅小于30米的不应小于30米;
(2)路幅30米以上的不应小于70米;
(3)若相邻交叉口距离过小,出入口设置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可设于交叉口最远端。
2、加油站出入口其他退让要求:
(1)距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
(2)地块出入口距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的起止线不应小于50米;
(3)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0米;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3、现状位于道路交叉口的站点,其出入口宜参考上述设置要求进行改造。
4、其他未说明情况按《淮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执行。
(三)加油站布点布置方面
1、沿同条道路布点的加油站宜两侧布置;
2、水上加油站鼓励建设岸基水上站点,水陆两用;
3、城区内部站点以沿次干路布置为主,外围地区、产业园站点宜在加大退让的基础上布置在主要道路沿线;
4、高速道口、进出城口可成对布置。
(四)加油站用地位置调整机制
1、城市加油站用地位置可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优化完善位置与规划布点确定位置的间距原则上不应超过1000m,具体加油站用地由所在地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2、乡村与公路加油站可根据乡镇规划与公路建设对站点位置进行调整,一般调整距离不宜超过1.5km;
3、水上加油站可结合航道、码头、水上服务区建设对站点位置进行调整等等;
4、调整站点宜编制站点调整报告,并符合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本规划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淮南市商务局组织实施。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淮南市商务局可根据淮南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
本规划是依法行政、规范淮南市加油站行业的重要依据,需要多部门协调,共同推进实施。淮南市商务局应加强对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实施过程中,以规划为法定图则,与自规、交通、消防、建设、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积极推动成品油市场零售体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强化。
三、严格市场准入和审批手续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查申请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格和条件,保障新建加油站符合规划要求。积极支持具有稳定油源和相应规模的经营企业进入成品油行业,切实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对已批项目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加快落实建设资金,推动全市成品油市场建设步伐。
四、支持设施合法合规共建调整
为节约用地,规划建议在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重叠区域设置加油加气充电合建站,并按相关要求确定合建站的用地规模。在加油站或合建站中合理确定站内的附属用房功能。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加油点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升级为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