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2-02-17 16:18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科室)

配合部门

(科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淮南市房地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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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淮南市房地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指导实施。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局政策法规科

 局属各单位、  机关各科室

  (二)研究制定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与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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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研究制定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与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

行政审批科

住房保障科

市场监管科

(三)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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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住房保障科

(四)负责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城建平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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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城建平台项目建设。

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

存量房资金监管中心

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五)指导和推动全市城镇住宅建设。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小区整治;协助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实施住宅部品准入、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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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导和推动全市城镇住宅建设。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小区整治;协助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实施住宅部品准入、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住房保障科

(六)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指导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企业党建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并监督使用;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评定;会同物价部门核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查验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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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指导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企业党建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并监督使用;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评定;会同物价部门核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查验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房屋安全与物业监管科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七)负责房屋面积测绘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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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房屋面积测绘市场管理。

(八)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理城镇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评估、担保等事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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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理城镇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评估、担保等事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行政审批科

市场监管科

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

存量房资金监管中心

担保中心

 

   (九)负责二手房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拆迁项目保证金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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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负责二手房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拆迁项目保证金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管。

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

存量房资金监管中心

房屋征补偿收服务中心

(十)负责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估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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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估价鉴定。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服务中心

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服务部门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市级保障性住房房源交付验收,房源调配、房屋使用维护、补贴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市级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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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市级保障性住房房源交付验收,房源调配、房屋使用维护、补贴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市级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住房保障科

(十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安全的监督检查,实施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有关产权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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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安全的监督检查,实施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有关产权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

房屋安全与物业监管科

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所)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新建建筑物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白蚁危害的建筑物进行白蚁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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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新建建筑物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白蚁危害的建筑物进行白蚁灭治。

 

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所

(十四)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管理全市房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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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管理全市房改资金。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住房保障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十五)负责全市集资建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审核,负责廉租住房资金审批以及住房补贴发放资格审核和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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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负责全市集资建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审核,负责廉租住房资金审批以及住房补贴发放资格审核和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

住房保障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十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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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局行政审批科

(十七)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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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房屋安全和物业监管科

(十八)管理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财务、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会、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称评聘和职工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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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管理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财务、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会、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称评聘和职工教育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的通知(淮办秘〔2019〕49号

局人事教育科

局办公室

局机关党委

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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