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二、办理程序
(一)承办
1.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
2.由办公室初步提出承办科室,逐级报经分管行领导审定后予以布置落实。
3.承办部门拟出答复件后,报经分管行领导审签,重要答复件需送经行主要负责人签发。
4.承办部门按复文要求统一格式行文、填写反馈意见表后,将办理材料整体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寄送各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5.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部门和分管行领导应再次征求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必要时请行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
(二)主办和协办
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如有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答复。由本单位协办的建议、提案,积极协助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三)办理时限
人大、政协提出的建议、提案,在市政府规定期限内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应重新办理答复。
三、办理要求
(一)及时筛选并研讨
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单位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本部门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再行答复。
(二)保证质量和实效
承办部门办理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讲求实效。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三)多种形式并行开展
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四)实行领导负责制
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要对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行领导要参与办理。
四、答复要求
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文字简洁,用语谦逊,格式规范,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承办科室按建议、提案规定格式,在规定期限内拟制答复件,经办公室格式把关后,按公文办理程序报行负责同志审批。由行主办的答复件,印制成文发送相关的代表、委员,并抄送相应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职能部门。属于行协办的答复件,印制成文发送主办单位,并抄送相应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