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早报】开展“断卡”行动拒绝出租、出借、出售和买卖账户

发布时间:2021-01-05 17:13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202010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什么是“断卡”行动?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联席办决定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电话卡和银行卡。

电话卡:手机卡、物联网卡等。

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为什么要开展“断卡”行动?

1.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两卡”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备工具。每年因遭受电信诈骗而导致的悲剧时有发生,对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2.危害国家安全

非法买卖“两卡”不仅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根源,也大量滋生恐怖、毒品、跨境赌博、经济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3.侵蚀社会诚信根基

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主要是学生、农民等群体。这类群体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两卡”问题如不及时遏制,将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动摇社会诚信根基。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

开卡团伙:自行或组织前往银行、运营商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银行卡、电话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将“两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接收带队团伙的银行卡、电话卡,交送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银行卡、电话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重点整治:1.“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开办地2.涉案“两卡”人员较多的户籍地3.涉案“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

 开办贩卖“两卡”的后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依法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主要措施包括:

1.限制业务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2.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3.刑事处罚

出租、出借、出售和买卖银行账户的行为还可能触犯法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人民法院、检察院将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无法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顶格处理。

 “断卡”行动,我们可以做什么

1.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不出售出借个人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

2.保管好存有个人信息的物件或资料,谨防泄露个人信息。

3.若发现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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