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发布时间:2022-10-18 15:25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第三条  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具体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四)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五)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本机关及时、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第五条  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按照《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