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多元化网络支付方式被广泛应用,从而出现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尤其是不会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8年第10号公告(见下图),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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