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解读】关于《淮南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淮府〔2019〕8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21〕14号)的部署,并结合近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意义
《办法》的救助对象,主要为困难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对于其家庭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受助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办法》的起草过程
根据省残联的《关于印发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9号),我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淮南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并向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后印发。
四、《办法》的工作目标
2021年,为全市445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586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8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五、《办法》的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1年,为全市445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586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8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二是确定补助标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三是提出实施的具体要求。
六、《办法》的创新点
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精准康复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数据库,县级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有关报送工作。
七、《办法》的保障措施
《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各级具体职责,保障顺利实行。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残联
解读科室:康复科
解读人:顾玉豹
联系方式:0554-267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