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淮残联〔2021〕20号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省残联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
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残联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材料的审核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9月20日之前上报到市残联就业服务部,联系人:郭曼玉,电话:0554-2680797。
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
5.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6.《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见附件);
7.《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附件
1.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1〕5号)
2.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皖残联办〔2019〕55号)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