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部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关于《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9 11:31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残联就业服务部负责人对《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就业服务部负责人: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残联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在抚养、扶养和长期看护等方面的困难,出台《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
    问:请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就业服务部负责人: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有效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重点内容?
    就业服务部负责人:《通知》涉及重点内容主要有: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发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和社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通过残疾人向所在县(区)残联申请的方式给予托养机构托养补贴。明确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接受集中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居家安养服务的,托养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享受服务补助,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对象范围是什么?
    就业服务部负责人:年龄段为16周岁至59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低保户、困难户、重度残疾人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残联

解读科室:就业服务部

解读人:陈悦

联系方式:0554-363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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