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6:31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残联202224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残疾人

康复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 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29号)、《淮南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淮府〔202210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

(一)落实“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各县(区)要精心谋划、组织编制、出台“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等,并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推进残疾预防工作

持续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制定《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县(区)于2022年12月前出台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点。

(三)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

继续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提高救助标准尽力扩大救助覆盖面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救助服务,提升救助及经办服务水平力争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四)促进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2021年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基本状况调查统计数 据,下达2022年全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建议任务(见附件1)。 各县(区)要以本地提供服务的实际数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确保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标任务。

县(区)要持续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强残疾人功能训练、日间照料、工疗、娱疗等康复服务。

(五)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主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对接,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医生残疾人服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以重度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为签约服务重点,努力实现“应签尽签”。

(六)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

鼓励各县(区)加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完成辅助器具适配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出台本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参与辅助器具产业园创建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按时上报有关数据。

(七)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各县(区)要深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与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拉高工作标杆

县(区)残联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拉高工作标杆,紧紧围绕 “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这一目标,加大投入,干就干好、当就当先进、争就争第一残疾人康复工作者要勇于担当、干事创业,不断提升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增进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推进我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资金使用

各县(区)要严格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分配、使用和监管;按照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三)完成任务目标

县(区)残联要全面、准确了解今年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目标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关于省残联的工作评估

今年中国残联对各残联开展康复重点工作评估(见附件2、附件3),省残联本着减轻基层负担的精神延用现有绩效评价方法,将附件2的评价内容分别对应纳入民生工程、儿童康复救助、精准康复服务等绩效评价范围进行评估,不另行单独开展。

 

附件:1.2022年淮南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需求表

      2.2022年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评估项目

      3.2022年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评估具体要求

 

 

2022516


附件1

2022年淮南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需求表

县(区)

康复需求人数

辅具需求人数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数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康复需求人数

备注

寿县

2892

448

14929

1373

2022年度精准康复服务率和基本辅具服务率要达到95%以上,力争100%。

凤台县

1834

606

5772

769

田家庵区

738

164

801

50

大通区

1211

369

1349

525

谢家集区

1121

157

1109

226

八公山区

244

25

202

29

潘集区

970

197

3248

400

毛集区

309

162

1399

179

经开区

57

20

99

11

高新区

213

16

335

67

合计

9589

2164

29243

3629

 

 


附件2

2022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评估项目

序号

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方式

评估时间

1

残疾预防

1.出台、部署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情况;

2.组织开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1.书面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2.日常评估与年底集中评估相结合。

2022年6月15日前进行阶段工作调度;12月15日前进行年度工作评估

2

残疾人康复服务

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经办服务情况;

2.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情况

3. 残疾儿童家长及残疾人对康复服务满意情况;

4.制定出台本县(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情况

1.系统数据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2.书面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3.日常评估与年底集中评估相结合。

 

3

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1.制定、实施省级规范化年度培训计划;

2.启动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范化建设评估情况。

1.书面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2.日常评估与年底集中评估相结合

4

残疾人健康

1.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情况;

2.开展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家庭医生签约核查情况

1.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调查;

2.书面评估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3.日常评估与年底集中评估相结合。

 

 

附件3

2022年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评估具体要求

 

一、评估目标

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国残联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维护残疾人健康,切实落实2022年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

二、评估指标及标准

(一)评估标准

评估项目共四项,“残疾预防”占比20%;“残疾人康复服务”占比40%;“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占比20%;“残疾人健康”占比20%。其中:

项目一 “残疾预防”,分为2个子指标,“出台、部署本地 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情况”占比10%;“组织开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占比10%。

项目二 “残疾人康复服务”,分为4个子指标,“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及经办服务情况”占比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情况”占比10%;“残疾儿童家长及残疾人对康复服务满意情况”占比10%;“制定出台本省(区、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情况”占比10%。

项目三 “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分为2个子项目,“制定、实施省级规范培年度计划情况”占比10%;“启动、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情况”占比10%。

项目四 “残疾人健康”,分为2个子项目,“残疾人家庭医 生签约覆盖情况”占比10 %;“开展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家庭医生签约核查情况”占比10%。

(二)等次描述

“优”为项目完成率达到90%;“良”为项目完成率达到80-89%;“中”为项目完成率达到60-79%;“差”为项目完成率不足60%。

三、需要地方配合的工作

(一)及时填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等;

(二)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文件材料等。


淮残联24号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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