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18 10:12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黄薇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大龄自团症患者托管机构的建议》(第189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14周岁及以上的成年自闭症患者已经无法再享受民生工程康复,加上现在没有针对性的托养机构,更多的大龄自闭症患者只能留在家中无处可去,并且需要一位监护人看护。这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发展,导致成年自闭症患者家庭照料压力巨大。”的答复

目前,我市开展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包括有孤独症康复训练,在2018年,经向市政府申请并获批准,已将救助儿童由0-10岁扩大至0-14岁,2020年,经向市政府申请并获批准,将救助标准由1.2万元/人/年提高到1.5万元/人/年。经了解目前全省仅有个别县区将自闭症年龄延续扩大至18周岁,今后,我会将积极向政府争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逐步放宽救助人员年龄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2022年,市民政局联合市残联、市财政局印发《淮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淮民[2022] 32号),对于具有淮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于具有淮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补贴精准性。截至5月底,累计保障困难残疾人41207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131.2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37801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323.2万元。

2.关于“建议成立大龄自闭症托养机构,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倡导对特殊群体进行终身关怀。”的答复

目前,我市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完善政策保障,专门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和教育、工(农)疗、辅助性就业、精神慰藉等托养服务。同时,市残联积极推进专门为自闭症群体建立务工及养老机构工作。今后,我会将积极向政府争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考虑大龄自闭症托养机构的成立及针对特殊群体终身关怀政策的出台。

3.关于“建立工作坊,教授和辅导大龄自闭症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和创作。”的答复

目前,淮南市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公办机构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开展自闭症、听力等项目的康复治疗。市残联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提升特校办学质量水平,同时市残联正在积极推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运营,努力引进国内优质康复机构资源,为自闭症儿童提供生活。就业方面的辅导和帮助。

经市规委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通过,我市将于2024年

建成淮南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地点位于淮南市市级福

利保障区内(淮南市山南新区南纬二路南侧、南纬三路北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31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新建门诊医技康复大楼、后勤服务用房、护理楼以及其他用房等,内设270张床位,另配套建设院内室外活动广场、道路、停车位及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待建成后,如有空余床位,拟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收置社会上精神障碍患者。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电话:0554-2672973

联系人:平稳稳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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