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残”家庭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3-05-16 16:06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户口在本市辖区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待遇的残疾人家庭。

(二)在一个居民户口本、“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残疾人但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交结婚证。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子女供养,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的,须由本人或者供养亲属提供原户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所需材料 出具残疾人证、低保证(或扶贫手册)、户口本、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填写《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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