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其他权力目录

发布时间:2019-10-12 10:16信息来源:市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

行政相对人

 

 

 

 

市地震局

 

其他权力

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法人和其他组织

地震安全性评价

项目备案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将其承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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