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淮震【2021】33号文)

发布时间:2021-09-09 08:48信息来源:市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

为推进防震减灾社会宣教工作,积极提升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根据《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按照《淮南市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审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强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既重视创建工作,又重视运维管理,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真正抓紧、抓实、抓好,推动科普教育基地更好地适应社会、面向社会、依托社会、服务社会,全力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险能力。

   (二)加强交流,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基地建设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主动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等方式,走出创建层次高、社会受益大,科普教育基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三)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即做到有用于防震减灾宣传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宣传面积,有定期更新的宣传设施,有经过专业培训的讲解员,有稳定的运维经费,有广泛开展的宣传活动。

   (四)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基地应按照《淮南市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当具备的申报条件要逐项进行汇报,要以正式文件、活动开展图片等证明材料展示为主,能够全面反映创建工作。

申请单位向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地震局会同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将会同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对合格的单位由市地震局、市科协联合发文命名,授予“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请各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含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一份报送至市地震局业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曲聪      联系电话:6644920 

邮箱:168511322@qq.com

                                     淮南市地震局                淮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9月6


附件一:淮南市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审标准

附件二: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一

淮南市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审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审打分细则

1

组织领导

30分

1.制定健全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管理制度和防震减灾科普工作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有关科普内容(15分);
2.认真落实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计划,并将科普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15分)。

2

工作保障

40分

1.用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宣传的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在场所显著位置布设专门提示设施,公布开放时间、活动内容、接待办法、联系方式等信息。(10分)

2.配有多媒体演示、触摸屏等设备和挂图、展板、科普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场馆类的科普教育基地应具有流动展项,须建有展示科普教育基地整体情况和防震减灾科普内容的网站或者网页,并适时更新(10分);
2.有稳定的能够维持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10分);
3.有专(兼)职讲解员,有负责接待和活动辅导的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工作人员(10分)。

3

宣传活动

30分

1.在每年的 “科技活动周”、“3.1防震减灾法实施周年纪念日”、“5.12汶川地震纪念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10分);
2.与当地学校建立联系,合作开展相应的防震减灾科普活动(5分);
3.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展防震减灾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的防震减灾科普工作(5分);
4.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其他媒体公布开放时间和活动内容,主动吸引公众到基地参加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5分);
5.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做到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并建有日接待台帐,记录讲解员、志愿者等上岗情况和接待参观状况及专题科普活动等信息(5分)。

注:以上所有工作内容不得缺漏项,否则不通过。





附件二

淮南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上级主管单位: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展出面积: 

年开放天数:

年受众人次:

年经费支出:

职工总数:

科普专业人员:

副高以上:

用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面积:

已经被命名的情况:

能为防震减灾科普活动提供的条件(包括场所、资金、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情况):

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正式对外开放时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平均每年开放的天数、参加活动的人数):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科学技术协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淮震〔2021〕33号2021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doc

淮震〔2021〕33号2021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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