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淮南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无数据情况
(六)无数据情况
第五部分 项目设置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台办下达的各项对台工作任务。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对台工作计划。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掌握和了解各县(区)、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3)加强开展对台经贸和吸引台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有关事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
(4)协调和指导淮台经贸、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学术、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因公赴台项目审查申报工作。
(5)负责全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对台工作的新闻发布。负责管理台湾记者来淮采访和涉台新闻报道稿件及音像制品的审查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台胞回淮定居工作,组织指导来淮台胞接待工作,负责台胞捐赠及报批工作。
(7)组织协调全市涉台的重大活动,协调处理全市涉台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8)负责全市台胞台属工作。指导我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审核来淮进行交流、访问和合作的台胞要求会见市领导联系安排等事宜。
(10)负责市委对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工作任务
1、扩大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规模。
2、做好对台经济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做好宣传工作。
4、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热情服务台胞台商,为台胞台属办实事,反映和协调在淮台胞台属合理诉求。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淮南市委台湾办公室本级 |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收入预算136.9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1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数据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6.97万元,支出预算为136.97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7万元,占85.40%,比上年增加21.2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用于保障人员支出、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项目支出20万元,占14.60%,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任务加重,费用增加。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1万元,占79.15%,比上年增加19.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2万元,占9.73%,比上年减少1.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万元,占4.97%,比上年增加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万元,占6.15%,比上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比率调整提高。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48万元,比上年增加2.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8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要求更换日常办公设备支出。
(五)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五、项目设置情况
1. 台商权益保障联席会议经费:3万元。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按照市台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台联业务费:4万元。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按照市台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对台工作业务费(含开展对台交流专项活动、聘请台籍仲裁员经费):13万元。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按照市台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淮南市台湾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此2辆车已于2016年市政府收回。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八、部门预算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