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草稿)

发布时间:2017-07-26 11:53信息来源:市地方志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草稿)

为推进淮南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以依法治志为基础,以完善地方志工作格局为抓手,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市、县(区)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地情挖掘、旧志整理、开发利用等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优良修志传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地方志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应用性有机统一,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淮南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充分挖掘淮南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提升地方志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加快方志馆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县区总结经验,启动三轮修志工作,加强对部门志、专业志和乡镇村志编修指导;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的地方志事业发展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任务,整合区划调整资源,编纂一部通纪体的《淮南简志》。认真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全面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各项准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

2、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持续保持《淮南年鉴》一年一鉴,电子版同步在政府网站公布。逐步规范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到2020年,各县(区)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年鉴电子介质版与纸质版同步刊行。市及各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年鉴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争创一个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年鉴品牌。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3、推进淮南方志馆建设。淮南方志馆建设已经立项,与市综合档案馆同步建设。要持续推进建设项目,提前谋划,逐步将其打造成集收藏保存、调阅查询、宣传展示、学研交流和市情教育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场馆,力争到2020年建成开馆。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县(区)方志馆建设,尽快建立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的地方志文献资料交换机制。

4、推进旧志整理工作。完成省规划内的旧志整理出版任务,持续收集现存历代州县志,运用现代技术影印出版史料价值高的旧志,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

5、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不断总结两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经验、教训,借鉴传统地方志编修得失,探讨地方志工作的规律,形成一批学术成果;不断总结年鉴编纂工作经验、教训,开展学术研究,指导年鉴编纂工作;充分发挥《淮南方志》《淮南大事记》等地方志刊物平台作用,不断加强地方志理论和编纂实践研究,为三轮志书编纂打好基础。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市、县(区)地方志编修队伍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偏少状况,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文化层次高、年轻有活力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地方志工作机构。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

7、加强乡镇村志、部门行业志、专业志编纂工作。制定乡镇村志编纂工作意见,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部门、企业、学校做好志书编纂工作,把地方史编纂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力争到2020年,编纂出版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志和特色乡镇志。

8、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加强口述历史、家谱族谱、口头文学、地情文化等征集工作,大力拓展资料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成立学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地方资料的收集、整理、宣传、研究工作。

9、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制定全市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数字化。

10、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有关要求,推动地方志质量标准化建设。

11、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深入开展地情研究,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地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以及地名普查和道路、社区命名等工作,实现地方志的资政服务功能。

12、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采用多种形式,服务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推介一批高质量地方志成果,充分展示地方志的当代价值及永恒魅力,助力淮南经济社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志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健全配套的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对冠以行政区域名称的各类地情文化书籍的出版印刷行为进行审核管理,依法纠正、严格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

(二)健全制度

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督查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保障志鉴质量。

(三)经费保障

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区财政年度预算。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

(四)队伍建设

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的专项培训;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宣传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人民群众喜爱、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地方志宣传精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体制。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县(区)志鉴承编单位要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二)坚持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

(三)县(区)人民政府及市、县(区)志鉴承编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切实加大组织落实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

(四)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