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南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公开表
根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淮南市综合财政预算暂行办法》及淮南市财政局要求,我办组织人员依法进行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监督;
(三)制定市志的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志各承编单位的督促和志稿审定工作;
(四)对县、区志和其它各类志书的编纂进行指导,并负责审定志稿、审批出版;
(五)负责《淮南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开展地方志和年鉴的理论研究及编纂业务培训工作;
(七)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地方志电子光盘制作和三网一库(国际互联网、政府局域网、单位局域网和地情数据库)目标;
(八)收集、整理地情资料,开发志书年鉴信息资源,开展宣传读志用鉴工作,发挥志鉴的服务功能;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淮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办本级为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2人,设3个科室(秘书科、年鉴科、市志科)。
现在人员10人,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副调研员1名(非领导副处级),领导正科1名,领导副科1名,非领导副科2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2名。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主要是根据省志办的工作部署,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全面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学习宣传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宣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依法修志理念。
二是,做好修志工作。积极组织理论研讨,总结修志经验教训,为续修志书进行理论准备;积极收集地方志资料,为续修志书进行资料准备;结合区划调整,着手进行《淮南简志》的编修工作。指导市辖区开展区志续修工作。
三是,做好年鉴工作。按时出版《淮南年鉴》;指导县区年鉴编辑出版,巩固年鉴编纂全覆盖成果,进一步规范年鉴编纂工作,提升年鉴整体质量。
四是,做好地情书编纂。编印最新版《淮南概览》;继续做好地情书选题。
五是,继续编印《淮南大事记》,确保逐月出版,逐月报送,扩大影响。
六是,编辑出版《淮南方志》杂志。
七是,继续办好市情知识讲座。
八是,认真开展三个服务,全面完成省志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努力实现预算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依法理财原则、有保有压原则、注重绩效原则 。
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淮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财政补助收入(一般预算拨款)189.64万元。
基本支出135.64万元,(在职人员支出72.4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离退休人员支出36.13万元,定额公用支出26.98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4万元)包括地方志丛书编纂、稿酬、印刷、出版等费用29万元, 资料图书征集购置、管理等经费25万元。
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六、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
我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具体包括:
办公费 |
2.00 |
印刷费 |
1.00 |
邮电费 |
1.00 |
租赁费 |
3.00 |
会议费 |
1.00 |
培训费 |
0.65 |
我办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联系方式:淮南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hndfz@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