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目标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淮南市目标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省、市关于实行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推行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比和奖惩。
(三)承办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四)负责向组织、人事部门介绍各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五)会同管理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奖励经费。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等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七)受理对机关效能建设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控告。
(八)对县、区及部门的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九)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十)负责市目标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十一)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淮南市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77.40万元,支出预算为177.40万元,比上年增加36.66万元,收支平衡,收支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基本支出126.40万元,占71.25%,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用于保障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1.00万元,占28.75%,用于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5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8.55万元,占5%。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5.0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3.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设备及日常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更新。
四、名词解释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淮南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