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29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部门主要职能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案件;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中院作为市级审判机关,现内设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宣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技术室、信息管理办公室、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市中院经机构改革核定编制人数143人,现有在职干警130人,离休干部5人,退休干部34人。

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666.76万元,支出总计4432.8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2109.25万元,降低36.52%;支出增加1024.65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5776.01万元,支出3408.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7.83万元结转至2015年初,并按照规定于2015年安排了相关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6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6.76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5万元,占43.36%;项目支出2510.58万元,占56.6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666.76万元,支出总计4432.8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2109.25万元,降低36.52%;支出增加1024.65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5776.01万元,支出3408.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7.83万元结转至2015年初,并按照规定于2015年安排了相关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2.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4.65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5776.01万元,支出3408.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7.83万元结转至2015年初,并按照规定于2015年安排了相关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5万元,占43.36%;项目支出2510.58万元,占56.6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5年度决算4035.51万元,比2014年增加944.41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随着淮南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案件剧增,各项办案业务支出也呈递增的趋势。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97.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1966.73万元,“机关服务”49万元,“两庭建设”决算10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62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242.58万元,比2014年增加59.65万元,增长32.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30.7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11.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58.52万元,比2014年增加1.45万元,增长2.5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0.0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18.4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96.22万元,比2014年增加24.14万元,增长33.49%,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96.2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46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461.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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