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项目资金安排或分配依据和标准 |
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 |
1 |
淮南市中级 |
办案业务经费 |
450 |
安徽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2 |
淮南市中级 |
法院文化建设 |
6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3 |
淮南市中级 |
购买审判辅助服务 |
70 |
《关于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批复》明确规定:“在编制法院部门年度预算时,依据确定的年度购买服务事项,同步编制购买审判辅助服务资金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4 |
淮南市中级 |
教育培训费 |
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5 |
淮南市中级 |
库存档案数字化 |
60 |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6 |
淮南市中级 |
人员招录 |
15 |
《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工作需要,全市两级法院人员招录均通过中院组织开展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7 |
淮南市中级 |
食堂运行费 |
178 |
安徽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实际运转需要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8 |
淮南市中级 |
司法警察专业技能集训 |
30 |
《关于下发安徽法院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年度训练计划》、《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定》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9 |
淮南市中级 |
信息化建设 |
959 |
《安徽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规定:“加大对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将信息化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0 |
淮南市中级 |
宣传工作费用 |
40.2 |
根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理论研究工作考核办法〉》和办案能手、“三精案件”、“最美法官”评选等实际工作的需要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1 |
淮南市中级 |
运转经费 |
402.8 |
根据合同付款约定付款,按实际发生数支付:1、根据合同付款约定付款项目:中央空调维保费15万元;消防维保3.1万元;审判大楼电梯维保费5.7万元;审判大楼安保费用45万元;审判大楼物业管理费45万元;2、根据实际发生数支付项目:审判法庭用水电49万元;审判大楼办公用水电49万元;审判大楼维修费80万元;通信费3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0万元(车改后保留车辆18辆,经车改办批准后,新增车辆编制6辆,计划于近期采购);弱电维护费45万元。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2 |
淮南市中级 |
政法专业刊物经费 |
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对于创办具有特色的法院刊物提出了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建设“学习型”法院、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加强法院图书馆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3 |
淮南市中级 |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经费 |
90 |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争取将对接和调节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4 |
淮南市中级 |
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 |
20 |
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南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全省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对值班律师及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律师给与适当的经费补贴,对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表现突出的律师给与一定的表彰奖励。”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5 |
淮南市中级 |
人民陪审员经费 |
10 |
1、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2、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转发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5、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人民法院实施陪审制度所必须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活动所必须的经费。”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6 |
淮南市中级 |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
1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和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和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暂行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7 |
淮南市中级 |
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经费 |
12 |
《关于对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组织诊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外聘专家进行组织诊断费用列入人民法院办案经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8 |
淮南市中级 |
审判大楼贷款利息 |
100 |
淮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45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意见指出:“市财政对审判大楼建设的银行贷款分年度予以贴息。”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9 |
淮南市中级 |
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尾款 |
155 |
审判法庭扩建项目是经市政府、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工程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注:涉密的财政项目资金信息不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