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03 15:01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单位主要职能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是淮南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市地方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主要职责有: 

(一)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和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其它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刑法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通信专网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查复核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各基层人民检察院政策法律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检察改革。 

(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作。协同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和跨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十七)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检察院本级决算,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046.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046.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0.1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后职工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理大案要案工作增加,开支增大。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6.8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5万元,占56%;项目支出1339.3万元,占4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46.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046.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0.1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后职工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理大案要案工作增加,开支增大。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1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后职工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理大案要案工作增加,开支增大。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5万元,占56%;项目支出1339.3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度决算2578.1万元,比2015年增加524.79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后职工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理大案要案工作增加,开支增大。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3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保障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11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综合业务支出及各类检察业务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决算85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办案支出;“两房建设”决算117.8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办案支出。“其他检察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业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309.4万元,比2015年增加44.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72.1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决算3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7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0.1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50.7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27.5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81.2万元,比2015年减少0.52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1.2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8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原有车辆34辆。公务用车改革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1.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公开表

  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公开表

  4.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6.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XLS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