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中,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公、保证重点的思想,机关运行经费1135.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计划全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3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不做安排。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