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时间:2018-02-09 14:32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资金安排或分配依据和标准 项目管理办法或流程
1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运转经费 176.20 工作职责需要及实际支出,其中水电费30.8万元;根据与东华物业合同规定,一年物业费为57.2万元;维修费用大致需要30万元;安保58.2万元;正式编制人员100人,聘用人员23人。 按计划、按月使用
2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援藏经费 10.00 皖检发政字[2011]31号文件 按省院要求统一支付
3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经费 2.20 《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 按规定每年一次支付给各人民监督员
4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办案业务费 119.60   2016年共办理案件1086件,2017年上半年共办理案件533件 根据办案实际需要,严格审批支付
5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驻点办案租赁费 140.0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条、皖检发反贪字[2015]4号文件规定监视居住需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的固定住所,如嫌疑人在此没有固定住所,就需要在检察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 根据合同规定,半年支付一次
注:涉密的财政项目资金信息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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