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10 00:00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执行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主管全市农村、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主管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研究实施党代表任期制相关规定,承担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主管全市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三)负责办理由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调配及安置事宜;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及省属企业管理驻淮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四)研究和指导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市管干部和指导协调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有关中青年干部、市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市属高校领导人员以及全市组工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改革。

(六)负责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12380”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对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机关工资、津(补)贴有关政策;负责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分工范围内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在淮选调生管理工作;承担支援西藏、新疆有关工作。

(八)牵头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引进、服务等工作;负责领导联系专家协调服务工作;履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九)抓好部机关自身建设,指导全市组织系统自身建设。

(十)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本级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上年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32.06万元,支出预算为932.06万元,收支平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54.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支出、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党的专题教育活动采购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更新。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预算总数比2016年增加5.64%,主要是项目支出和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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