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不完整的补充说明
一、2017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补充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60.24万元,是用于保障市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到年限计算机更新。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 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