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8 13:58信息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淮南市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民建淮南市委

2018年部门预算

 

 

 

 

 

 

 

 

 

 

 

 

 

 

 

20182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下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部门预算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下设机构

机关下设办公室和组宣科,具体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宣传事务和参政议政事务等。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民建本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协助民建淮南市委领导班子处理日常工作,并协调组织、宣传、社会服务的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的处理、信息、档案及机关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执行民主新中国成立会中央组织工作的规定,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报告、总结的撰写;民主新中国成立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基层组织的筹建、换届、调整工作。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参与政府大政方针的协商、制定和执行;举荐民建会员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民建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政党作用;完成市委会换届工作;维护民建会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基层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发展新会员;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医疗卫生支出。民建2018年收支总预算83.0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民建收入预算为83.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主要是市级预算指标缩减。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2018年支出预算为8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5万元,占75.6%;项目支出20.24万元,占24.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为67.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为1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

3、住房公积金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为4.4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参政议政支出20.24万元,包括: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及会务经费支出20.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主要原因是部分职能调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民建淮南市委运行经费9.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民建淮南市委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

全年预算收入0万元,预计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和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和预算绩效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淮南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淮南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联系方式:民建淮南市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jhnsw@163.com

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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