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补充公开2017年预算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现就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八、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九、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我单位在此进行补充说明,并将在以后的预决算公开中予以说明。
民建淮南市委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