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李明(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建、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目标绩效考核、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投大厦(含寿春大剧院)(以下简称国投大厦)、城投大厦等区域会务服务和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助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完成来我县的领导同志的接待工作;负责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厅级和部队军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接待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领导机关派出的巡视(巡察)、检查、考察、督查等各类团(组)和县级党政代表团来寿考察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国投大厦、城投大厦和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区域的物业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国投大厦、城投大厦机关食堂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的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监督、协调集中办公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六)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县人大、县政协“两会”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地址:
国投大厦西侧食堂二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0554-4035455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