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通知》(秘函〔2021〕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明确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类交易场所、典当、融资租赁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商品现货区场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分别负责我区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房管所: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电子商务、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排查管理。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其广告宣传,对性质严重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采取约谈、函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管理措施。
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和特点,积极开展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完善处非工作机制。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