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1日
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八公山风景区管理体制的意见》(淮办秘〔2020〕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特建立淮南市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风景名胜区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协调解决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特许经营等难点、热点问题;
(三)研究落实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具体措施;
(四)研究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以及寿县人民政府、凤台县人民政府、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县区组成,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协助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景区发展工作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附件: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陆 晞 副市长、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第一
主任
副召集人:杨 倩 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调研员
胡德春 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 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琳娜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邹用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艳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永强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鲍焕全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
孟 楠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传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柏晓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 涛 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满铭辉 市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景练 寿县政府副县长
李 萍 凤台县政府副县长
宫 玲 谢家集区政府副区长
张景新 八公山区政府副区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