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执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目标任务,我市及田家庵区获批第一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区,为“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两结合一统一”,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结合起来,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起来,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举行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骨干培训班、“宪法宣传周”暨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政法系统干部政治轮训班、司法所长暨“法治带头人”培训班等,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10余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会,及时调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点安排,切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面。在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152项目标任务基础上,以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督察清单管理,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按法规政策办事,按程序流程办事,按法律主旨精神创新担当办事。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县巡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干部任用考察等范围,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导向鲜明、重点突出、上下连贯的综合性法治考核机制。深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经济发展、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实施“六稳”“六保”工作方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市级权责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减免缓补返税费资金29亿元,惠及企业50.4万户次。完成市本级隐性债务化解年度任务,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连续3年获省考核优秀等次。在填补煤炭去产能等减量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跨越四个百亿台阶,由2015年的917.4亿元提升到2020年的1350亿元,2020年下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96项改革任务,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五大领域综合执法等47项改革事项。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预警报告和市政府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及约谈机制的通知》,对664项全程网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全程比例提升到92.9%,平均审批由2.65个工作日压缩至1.73个,工业项目审批由12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承诺审批时限分别压缩53%、86%。政务服务地图上线运行,率先在全省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制等具体办法。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零成本。启用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推动“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完成抽查任务893批次,抽查企业户数占全市总数9.83%,抽查任务完成率99.11%,位居全省第6位。深化“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大厅比例提升到99.66%。扎实开展“四送一服”,为企业解决问题4437个;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10家、各类市场主体3.3万户;完成3.7亿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清欠任务。56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信用淮南”建设,在全省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评估中排名第2位,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位居全国261个地市第70位。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3年省考核第一。淮南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达成协议,赔偿52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全市167家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达98.58%,位居全省第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个性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依法扎实推进禁捕退捕工作,退捕渔民100%转产安置。
(四)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全省率先出台压实“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为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淮南市组建全省首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获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2人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创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9项制度和“八个一”规定等制度。从6方面部署18条法治举措,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做好复工复产举措法律论证、发布法律顾问指引。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开展民企“法治体检”,化解风险纠纷150件,全市未发生因疫情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地方性法规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会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咨询员制度,构建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在全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审中获省司法厅通报表扬,行政立法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2件,废止政府规章3部、修订1部,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3部,全面清理政府规章的做法入围安徽行政立法十大事件。对2020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562件,废止32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市政府工作规则、党组工作规则和市四大班子涉及政府工作重要议定事项分解督办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学习宣传《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把手”坚持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集体决策。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实现市、县、乡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办理市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148件、公平竞争审查130余件,违法或不当内容全部得到事前纠正。按照“依法合规、尊重历史、实现双赢”原则,深入实施历史遗留问题攻坚专项行动。
(二)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市委法律顾问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20名,加强决策咨询和法律论证。全市有170家党政机关由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现有公职律师125名。全市律师等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增至740名。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全省首次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将机构改革调整出来的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558人通过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市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足额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将科技强警、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经费等纳入本级预算,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坚决维护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禁燃”工作成效显著,打击非法采砂公益诉讼工作居全省前列。截至2020年10月,全市投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退捕专项资金9511.15万元。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严格执行市政府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58次。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全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53件、政协委员提案248件;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各级法院受理市政府应诉案件34件。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全市审计机关审计(调查)596家单位,促进增收节支4.37亿元。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2345市长热线被评为全国最佳政务服务热线“2020年度卓越百姓服务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万余条,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在线申请、信息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途径,收到依申请公开87件,按时办结8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举行新闻发布会103场次,增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推广网络问政,开展市政府及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家单位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人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入选《安徽法治蓝皮书(2020)》。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5个,2个村荣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村获评省级优秀村规民约。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获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二期试点地区。健全完善大调解体系,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建立医患、物业、信访、商会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44个,各级调委会总数达1266个、人民调解员5499名,调解案件24030件,成功率达99.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审限内办结率10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63件,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1%。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16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189人。修订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案,深入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防洪法》,在防汛救灾期间全市无人员伤亡、无重要圩口溃破、无重大灾情发生,防汛抗洪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回访包保制度,推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四最”试点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解决了淮矿农民轮换工信访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处置,5.3万户购房群众入住办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2020年,全市进京去省上访人数持续下降,荣获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创建全省信访“三无”县区1个。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学习法律法规20余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宪法》《统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推行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制度,共举办“一月一法”讲座281场次,配发学法手册18000余本,组织公务员旁听庭审48场,按月学习62部法律法规。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列入《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5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110余名正县级以上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在干部考察中,加大对法治观念、法治素养的考察,将8小时以内依法办事与8小时之外遵守法律情况综合起来,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14批次、184人次,提拔重用担任正县级职务10名、副县级职务47名。
(二)打好“七五”普法收官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顺利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方案》《2020年“宪法宣传周”方案》,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研发普法志愿者智能管理系统,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1个,1098个村(社区)开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等阵地,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5981名、法治带头人1839名。全市任命法治副校长745名,积极开展法治演讲、法治板报、法治竞赛等活动,40万名中小学生同步开展“12·4”宪法晨读活动。认真落实《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倾力打造“豆娃说法”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七进”活动,在全省率先组建民法典“双百”宣讲团,在市直部门、91个乡镇(街道)巡回宣讲137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10500本,营造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在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与长三角发达地区仍有差距;基层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设备相对落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2021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质量编制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淮南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