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保基本民生】《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16 11:19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前景依据

婴幼儿阶段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开端。3岁以下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当前,人民群众对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发〔2019152号),不断促进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充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卫健委草拟本实施意见,征求了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数据资源局、市计划生育协会及各县区的意见建议,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412日以淮府办〔20219号文件予以印发。

四、工作目标

明确了2021年和2025年的工作目标。即到2021年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初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25年底,实现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五、主要任务

分别从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体系、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业务规范监管体系4个体系建设明确了16项主要任务,并对每项任务做了详细部署和要求,体现了工作的系统性和任务的具体化。

六、创新举措

为切实履行各部门职责,成立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示范引导三个方面,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二是部门协同方面。建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本地工作中的问题,推进部门职责有效落实。三是示范引领方面。积极探索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八、下一步工作

构建多形式、广参与的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发展多样化的照护服务,引导本市照护服务市场发展。建立和完善促进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逐步规范本市照护服务市场。合理规划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及资质要求,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逐步提升照护服务质量。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科室:妇幼健康科

联系方式:0554-667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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