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情况】淮南市2021年1—9月份33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22 09:09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2021年1—9月份33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序号 项目 年度目标任务 实施进展情况
1 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 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1年底,新增托位120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1.2个左右。 累计完成1411个、完成率117.6%。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23000人(仅为调度参考,不作考核指标),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615387剂次(仅为调度参考,不作考核指标),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完成年度相关疾控监测任务。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1528人、完成率93.6%;适龄儿童免疫402008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92.48%、建卡率98.44%。
职业病防治 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收集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不低于11000条,研究分析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职业病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已收集监测信息16098条、完成率146%。
2 学前教育促进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资助幼儿3179人次,培训幼儿教师238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12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资助幼儿3570人次、完成率112.3%,完成幼儿师资培训238人次、完成率100%。
3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372734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21954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工程,惠及学生89861人;在实现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基础上,建设原非贫困县(区)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个。 公用经费:全市已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完成生均公用经费29938.86 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7.78%。免费教科书:采购金额达2065.9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2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已完成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全市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009人,发放资助款909.6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2021年我市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共262个、面积241770平方米,已全部完工。中小学采暖工程:寿县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制定并实施安全有效的采暖保暖方案,受益学生89861人。我市义务教育智慧学校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4 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 组织中小学教师、校长1351人次,中职教师95人次分层分类参加培训,提高中职中小学教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通过推进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创新培训模式、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基地,切实提升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教学手段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小学和中职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867人次、完成年度计划578人次的150%,中职教师70人次、完成率73.68%。
5 就业创业促进 开发380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007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936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03.6%;累计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897个,吸纳1037名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完成年度任务1007人的103%。
6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4家,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3个以上、示范村10个以上。 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4个、示范村15个,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6家.
7 技能培训提升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组织实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4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新增16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累计开展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549人、完成率137.3%,合格率100%;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727人、完成率108.1%,培训合格9545人、合格率98.1%;技工系统培养全日制招生6713人、完成率419.6%,培养稳定率100%。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708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完成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人数864人,完成率122%;培训合格758人,培训合格率88%。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400人,其中农业经理人培训/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人、经营管理型培训6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400人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3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完成培训1400人、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8 出生缺陷防治 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2021年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任务数约8800人,仅为调度参考,不作考核指标)。 产前筛查服务12687人,产前筛查率75%,孕妇咨询随访率99%。
9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达到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数398个;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人数1565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89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人数8人。 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398个、完成率100%,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人数1565人、完成率100%,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89人、完成率100%,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人数8人、完成率100%。
10 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完成17000人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完成3500人乳腺癌检查。 完成17124人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完成4133人乳腺癌检查。
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完成1667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全市共1681名妇女参加了初筛,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其中1665名参检人员完成结案,结案率99.8%。
1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参保281.35万人,参保率97.7%。1至9月份全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281795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63937万元,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148115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2.8%。
12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保障待遇,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标准(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大病保险待遇享受64891人次,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34553.82万元,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金额22072.23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3.9%。
13 “安康码”应用 预计到2021年底,安康码申领量达到332万,安康码累计亮码达到5518万次、核验达到6622万次,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撑程度较高。在场景拓展方面,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支持“一码通办”事项总数达到5058个,新增支持“一码就医”的医院数量达4个,新增安康码场景应用2个,企业码场景应用数量达2个。 全市安康码申领量达到359.7万人,安康码累计亮码达到15940.2万次、核验达到12438.7万次,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支持“一码通办”事项总数达到6445个,新增支持“一码就医”的医院数量达4个,新增安康码场景应用2个。
14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规范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开展324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高龄津贴覆盖率达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5%。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为全市101852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2389.6万元;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累计发放1066.33万元;大力实施和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全市新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321平米,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配建面积累计达135281平米。完成适老化改造324户;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23499张,护理型床位10841张、占比46%;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床位数占比达68.9%;完成全市特困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登记率达到100%;全市评定一星级特困供养机构58家、二星级59家、三星级9家;养老从业人员培训2145人、完成率105%。

1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年缴费人数达81.05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85.6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1.05万人的105.68%。当月养老金发放人数45.09万人,人均月领取养老金136.24元,养老金发放率100%。
16 农村危房改造 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房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全面完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465户任务,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达100%。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已竣工487户、竣工率105%。
17 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 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精准实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232套,基本建成609套。 新开工2891套、开工率89.5%,基本建成828套、建成率136%。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3个,涉及住户1848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182.38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水电路气等基础类改造内容。 105个小区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65个小区改造任务、完成率61.9%;累计投资44820万元、投资完成率84.3%。
18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不低于81904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 在保农村低保对象47900户8802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35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24.3元,覆盖面达4.1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服务机构运行维护 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1927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推进签订委托照料协议,落实走访照料责任。通过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等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行维护管理,基本清除机构安全隐患,逐步提高供养水平,不断增强特困供养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共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1265人(其中分散供养17069人、集中供养4196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财政补助资金12118.51万元。完成特困供养机构法人登记,全市登记率达到100%;全市评定一星级特困供养机构58家、二星级59家、三星级9家。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110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按照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的标准,不断提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 全市保障孤儿1117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63.7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应救尽救。协助受助人员及时返乡,帮助走失人员返回家庭,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为陷入监护困境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护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 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757人次(其中在站救助357人次、站外救助400人次),累计使用资金256.41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40912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20873名残疾人,三、四级20039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37862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累计保障困难残疾人41094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958.3元;保障重度残疾人37923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409.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稳定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不含稳定脱贫人口)等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资助参保人数21.72万人,资助参保金额5587.5万元;直接救助8.89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5.44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542万元(其中住院救助金额5586万元)。
困难职工帮扶 实现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00户,缓解困难职工生活困难;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10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困难;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10户,缓解困难职工就医困难,使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不断增强困难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放第一二季度生活救助280户、金额104.54万元;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29人、金额18.3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实施医疗救助,共计救助12户、金额7.52万元。
19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已脱贫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90612人(全覆盖并动态调整),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做到应享尽享。 累计支出国家膳食补助资金4220万元, 对88918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提供价值4元的营养餐。
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人、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3514人、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41人(教育:37人、人社:4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5512人(教育:13712人、人社:1800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5764人(教育:4964人、人社:800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172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8399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教育部门:完成发放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5323人、资助资金533.5万元;完成发放中职免学费15116人、资助资金2117.25万元;完成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9582人、资助资金958.25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443人,资助资金183.785万元。
人社部门:4所技工院校享受免学费补助2751人、发放补助资金409.1万元;享受国家助学金1389人,发放资助资金138.9万元。
21 困难残疾人康复 为445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586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4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39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为704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704.8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827人,其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680人、适配假肢矫形器78人、适配辅助器具69人。
22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49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34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2.4%;办结数3826件,结案率80.4%。
23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累计拨付保障经费192.7万元,拨付率50%。
24 “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 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2021年底,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包括非贫困村)达到198个。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激励机制,支持脱贫户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主体带动的已脱贫户数(达到主体带动标准)13167户。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脱贫户稳定脱贫增收,自种自养且达标脱贫户达到15460户。 符合建设标准和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完成198个,完成率100%;主体带动的已脱贫户数完成13378户,完成率101.6%;自种自养且达标脱贫户完成15519户,完成率为100.4%。

25 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省里下达的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涉及7个县区的28个美丽乡村建设已全面开工实施,全市综合实施进度为63.5%。
26 “四好农村路”建设 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0.031公里,完工200.031公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预计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80公里。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逐步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乡镇运输站场综合利用率,逐步增加具备管理、综合服务、客运、公交、货运、邮政、快递等三种以上功能的乡镇运输站场数量。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完成200.031公里、完工率为100%;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完成380公里、完工率为100%。
27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维修养护85处,覆盖服务人口76.09万人。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原配件的更换等支出。 维修养护的85处工程已全部完工、完工率达到100%;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毛集实验区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正在推进项目验收工作。
28 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整村实施,高质量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改厕任务,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每个市原则上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建设。示范县要通过1年时间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建立起一套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模式选择、政策支持、监督考核等方面的政策技术体系,实现改厕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长效管护运行有效。 全市已经竣工8049户、竣工率达100%;凤台县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已覆盖15个乡镇、37822农户。
29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4个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达到15.4万吨以上。 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已经完成24个、完成率100%,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完成15.5吨、完成率100.6%。
30 水环境生态补偿 全面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截至9月底,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共8个,其中五里闸断面、石头埠断面、新城口断面水质均值类别提升,达到Ⅱ类;白洋淀渡口断面、瓦埠湖断面、西淝河闸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高塘湖水质类别为Ⅳ类;焦岗湖断面均值超标,水质类别Ⅳ类。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5%,国控断面达标率87.5%。
31 农田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18.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15万亩)建设任务,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年度工程项目开工率要达到80%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安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已完成7.67万亩,综合工程进度41%。
32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我市无任务。 我市无任务。
33 文化惠民工程 免费开放10个公共图书馆、9个文化馆、/个美术馆、73个文化站、4个博物馆、/个科技馆,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832场。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4个。实现应急广播建成县、乡、村三级前端,部署应急广播户外终端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行政村数213个),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实现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信息发布机制。 全市10个公共图书馆、9个文化馆、73个文化站、4个博物馆全部免费正常开放,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893场、完成107.3%。4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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