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民政局) | |||||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开具单位 | 备注 |
1 | 基金会变更住所登记 | 住所证明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第十五条 | 住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 |
2 | 基金会设立登记 | 住所证明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 | 住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 |
3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住所登记 | 场所使用权证明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第十五条 | 场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 |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场所使用权证明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场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 |
5 | 社会团体变更住所登记 | 场所使用权证明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第十八条 | 场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 |
6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场所使用权证明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 场所所有人或承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