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坚实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全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

增雨(雪)影响面积覆盖全市,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2035,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综合能力保持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干旱、冰雹等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大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提升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联合作业,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保障服务。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军民联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开展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积极开展助力森林防灭火、大范围空气重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淮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监测指挥体系。建设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卫星(风云四号)和地基观测设备相结合的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移动指挥系统功能,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作业保障水平。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工作,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强化数值预报系统应用,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依托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管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业务一体化。(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寿县人工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开展云雾观测、人工增雨(雪)、改善空气质量等外场试验研究,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全面加强对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依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市、县政府预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领军人才。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开展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基地,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121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