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淮南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本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的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淮南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11月5日,我局在市局网站上发布了《淮南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示期满,无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