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15:01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和安徽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我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全覆盖,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长:程俊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聂有侠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军  淮南海关(筹)关长

 员:查政权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芮红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聂双应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罡  市生态环境局局总工程师

朱建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永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柏晓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新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陈雅君  市税务局副局长

 兵  淮南海关(筹)副关长

潘少东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喆  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南市中心支局副局长

 斌  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坤  凤台县政府副县长 

 昂  大通区政府副区长

 琦  田家庵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苏永利  谢家集区政府副区长

胡汪兴  八公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曹多杰  潘集区政府副区长

朱家新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淮南海关(筹),由淮南海关(筹)关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组长批准。

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淮南市实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和辖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二)分析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形势,研究解决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部署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三)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打击走私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组织与周边地区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合作。

(五)协调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协调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六)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全国、安徽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织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

(三)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整治,受理群众举报。

(四)承办淮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中院:负责依法审判走私犯罪案件,对下级法院审判走私犯罪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处理走私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市检察院:负责依法对走私犯罪案件侦查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和审查;协调处理走私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走私违法行为;发挥情报、信息、刑事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对走私案件侦办提供相关支持;在查缉走私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时予以协助并依法处理,负责协调并提供走私犯罪嫌疑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口岸证件查验等情况,密切工作配合。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废物进口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废物进口加工利用,建立重点风险企业监管名录,加强现场督查,严密进口废物后期监管;协助办案单位做好涉案物品防治污染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规范外贸流通秩序,定期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配合负有查缉走私职责的单位依法查处重大涉嫌走私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协调集中处理走私没收的成品油;推进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缉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查处流通领域违法私货交易行为,防止形成走私集散市场;积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在私货、涉嫌走私物品鉴定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负责国家有关进出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国家药品标准等信息共享;协助查处进出口药品、医疗器械走私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涉案进出口药品、精神类药品、医疗器械等处置、销毁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协助对缉私执法查扣、罚没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的鉴定、移交和处理等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协助查处农产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涉案农产品后续鉴定、处置工作。加强对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市税务局:负责加强对进出口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态势及相关情况的研究,实现相关企业、商品等数据信息交换和案件线索移交反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骗税违法行动,积极参与虚假贸易等违法行为的综合管控。

淮南海关(筹):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走私动态、手法、渠道等情况开展分析调研;充分利用情报、风险分析、市场调查、稽查、企业管理、贸易调查、检验检疫等手段,及时发现走私线索,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海关监管区域内各类走私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打击走私预警水平;受理其他执法部门依法移交的案件线索。

市烟草专卖局:负责查缉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走私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密切与相关单位在打击烟草制品走私方面的工作合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南市中心支局:负责辖区企业进出口收付汇风险监控与信息分享。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协调缉私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有争议的走私贩私案件;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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