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淮南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01 10:41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费用,提高审批效率,全流程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6个工作日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社会投资的,单体总建筑面积不超5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6层(含6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含24米),无地下室,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涉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用地性质为工业的普通厂房、仓库(不含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建筑)等项目。

三、改革措施

(一)减免工程勘察费用。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勘察费由项目所在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在土地出让前委托勘察单位完成。牵头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整合项目投资备案。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在新出让土地项目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时,办理项目备案并赋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发改部门

(三)免于办理单体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设计单位出具承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规划和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承诺制纳入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特点,将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的办理流程、办理材料进行整合,制定合并办理指南,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不再实行强制监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再强制聘请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我管理或通过全过程咨询等管理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诺制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提供承诺,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后15日内上传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七)取消人防报建,免征人防易地建设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办理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和竣工备案手续时无需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牵头单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开展联合验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5方责任主体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实行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外线接入工程由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供该服务的,免于办理占路、掘路、伐移树木等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市政公用单位在外线工程施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现场告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窗口,对外线接入工程作出情况说明并提交承诺书同时一并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占、破道费用。施工时间尽量压缩至1天完成并按原样恢复。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企业持相关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免收首次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实行“联合测绘”。对于联合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测绘工作,推行“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委托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审批代办服务制度,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协办等审批服务。代办事项可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进行全部代办或部分代办。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十三信用惩戒。对于提供虚假承诺或未信守承诺的企业,采取停工整改、撤销已发证等措施,同时给予信用惩戒;对于严重违约或违规的单位列入淮南市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淮南市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

十四)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实施。 

淮南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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