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07:35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南市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618        

淮南市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

发展规划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改善淮河(淮南段)流域生态环境,坚定不移推动1+5”产业体系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构建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淮南)生态经济带,努力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淮南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二)发展目标

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95%以上,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城市防洪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渐成规模,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品牌影响力初步显现,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35年,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淮河(淮南)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宽裕,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淮南)生态经济带。

二、建设水清岸绿美丽淮河(淮南)

(一)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构筑“1公里、5公里、15”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加快推进淮河(淮南)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严格落实淮王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措施。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船舶达标改造,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的处置能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剩余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扎实推进农药使用量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和有机养分替代化肥技术,加快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沿淮生态屏障

建设生态大走廊。推深做实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扎实做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以人工造林为主,多树种配置,建设覆盖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江淮运河淮南段的生态走廊。加强瓦埠湖、焦岗湖、高塘湖等沿淮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生态建设,提高生态净化能力和涵养功能。持续推进农田、骨干道路林网建设,加快石质山造林绿化。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和园林绿化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沟通、干支流闸坝调控、河湖生态补水等措施,增加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水量,推动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开展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尽快使九大矿区、谢八矿区治理项目建成见效,凤潘矿区治理项目全面铺开。开展退化林修复,推进沿岸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中的“天窗”、裸露地等生态复绿,突出抓好八公山、上窑山、舜耕山的生态修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矿山恢复治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新设矿权。加强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绿化修复,减少扬尘污染,加大露天开采砂石土矿山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减少砂石土矿山总数。严格资源开发准入和监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转变矿山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监管,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深入开展淮河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加强干流、重要支流水质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淮河干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行规划岸线分区管理,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四启动一建设”为抓手,谋划推动城乡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加快淮河行蓄洪区调整改造、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淮河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淮干正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寿县九里保庄圩等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洼地治理、安徽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淮南市淮河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淮干峡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等工程。谋划淮河中游综合治理、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配置、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开展新一轮“一规四补”(编制“十四五”全市水利发展规划,补齐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农村供水安全、水资源及河湖管理四个方面短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大力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扎实谋划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农村供水安全、水资源及河湖管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全力推进灾后水利建设。加快淮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加快开展沿淮、沿湖等易涝地区排涝能力建设,推进淮河行洪区调整建设以及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扩大骨干引排通道,巩固提升防洪能力。持续推进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快治理城市内涝,引导建立与城镇规模、功能相适应的现代城镇水利工程体系。搭建集信息收集、预警预判、会商研判、调度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立体防汛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持续推进沿淮湖泊洪水资源利用、采煤沉陷区蓄滞综合利用等前期研究。(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一)建设高速铁路网

加快推进沿淮高铁、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完善联接京津冀、通达沪苏浙、中原经济区的高速铁路网。开展新桥机场—淮南城际铁路、合肥—淮南市域(郊)铁路、蒙城—淮南—合肥城际铁路、淮南—定远城际铁路等规划研究,完善区域内互联互通快速铁路网,扩大快速铁路覆盖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公路运输网络

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网扩容、国省干线公路提级、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打造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为支撑的公路运输网,谋划推动跨淮河综合交通通道建设,提升域内域外互联互通能力。加快合肥至周口高速寿县(保义)—颍上(南照)等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积极谋划G3京台高速西绕线、怀远—凤台高速G36宁洛高速淮南连接线、扬州至淮南高速(S17合蚌高速淮南联络线)等高速公路项目,尽早形成淮南市辖区“三纵三横”高速公路网。提高市域国省道等级,加密县乡道路通达能力,加快推进靖淮大桥、东津渡大桥等跨江淮运河大桥建设,全力推进淮河二桥、凤台淮河三桥等项目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淮河航道

加强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引江济淮等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航道通航标准,强化淮河通江达海能力。按规划航道等级改善窑河—高塘湖、茨淮新河等航道通航条件,构建淮河流域通江达海水运交通网。加强淮南港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淮南江淮航运枢纽建设,推进区域内港口与内河航道协调发展。统筹整合港口资源,加强港口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铁路无水港”建设,加快建设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内河枢纽港口。(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交通枢纽建设

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的有机衔接,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以服务构建双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融入国际国内产业链为导向,以新桥空港(淮南)枢纽和江淮航运枢纽(淮南)港为核心,打造区域交通物流枢纽,加快港城融合发展,积极推进谢家集、寿县通用机场建设,构建淮南交通运输发展新格局。布局我市淮南南站和新桥客运中心,适时建设物流园区货运中心,提高我市客运通达和货运流通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现代信息网络

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通信网络核心交换能力,与相关区域协同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传感与射频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和云智能等技术实施智能环境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大气、土壤等状况实时监控。推进“智慧城市”和“智慧园区”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容灾备份应急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深入实施“三重一创”建设,全面落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新三年建设规划,实施“新产业+新基建”发展模式,推动高新区大数据、煤化工园区新型化工材料、经开区汽车及零部件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未来产业,强化龙头带动,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促进集群集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积极参与“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建设,谋划布局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淮南辐射区。整合创新资源,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多主体合作、多学科交融、多团队协作的协同创新体,构建政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强化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滨湖科学城对接,依托中科院新能源中心、中科院大气所、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等产业创新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皖企登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互联网+”,大力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大力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龙头企业,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煤化工、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做长产业链条,做强产品品牌,构建产业配套协作体系,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凤台和潘集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市经开区重卡车专用车基地、寿县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谢家集金属材料基地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158”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打造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以及重要的设施蔬菜和特色水果生产基地。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沿淮流域洼地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服务业

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进寿县“互联网+”产业园、毛集实验区文化旅游园、高新区研发创意园等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淮南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顺应传统消费扩张和升级趋势,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向便利化、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完善老工业基地扶持政策,鼓励利用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兴办生活性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旅游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推进旅游业与文化、商业、医疗、教育、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兴业态。建设以淮河风情体验、八公山楚汉文化、豆腐文化为特色的主题旅游区,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立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淮河流域特色文化产业,深度挖掘豆腐传统制作技艺、紫金砚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组织开展淮南文博会等活动。加快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一批数字创意、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企业,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创意突出、辐射和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乡村振兴

(一)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羽绒制品、脱水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出口,打造一批以特色创汇为重点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村(镇)一品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建设一批高端品牌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加快凤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繁荣振兴乡村文化

采用剪纸、花鼓灯、大鼓书、推剧等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建设。加大花鼓灯、推剧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强化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计划,培养一批乡村文化振兴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发挥县(区)级公共文化机构指导带动作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地区文化惠民工程,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一抓双促”工程,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村“两委”干部县级联审制度,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三级创建活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下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面向偏远和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用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建设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发挥交通区位、产业基础、人口规模等优势,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优化城市形态、提升现代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城区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加强城市生产力布局,提升城市能级,将淮南打造为联系合肥都市圈与皖北城市的重要纽带,加快打造为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更好带动辐射皖北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城区组团发展。加强城区分工合作和协同发展,推进交通链接、产业融合、功能互补、生态共建。积极推进凤台-毛集组团、潘集组团、寿县组团、新桥临空组团建设,加快建设合淮产业走廊发展轴、沿淮城镇经济发展带、凤寿产城游联动发展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资源型城区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资源型城区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聚焦发展短板,以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功能、修复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区发展新动能。提高谢家集、八公山等资源枯竭城区转型发展质量,促进凤台县、潘集等资源富集城区创新发展。加快老工业基地更新改造,促进产业升级。继续推进谢家集区国家重点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试点,重点推进谢二矿、新谢矿区和潘一矿等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塌陷区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塌陷区失地农民就业和居民生活条件。支持八公山区积极申报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区。争创国家级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示范市。(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着力加强县城建设。加快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县域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优化调整镇区空间布局,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做优生态环境,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寿县、凤台等县城培育成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卫星城市。

开展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先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依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

鼓励各县区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加工型、交通枢纽型等各类特色小城镇,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载体。按照区位优势、人口规模、特色产业、发展潜力等条件,以市重点开发城镇和若干具备条件的其他中心乡镇为依托,以镇区常住人5万以上的特大镇、镇区常住人3以上的专业特色镇为重点,按照市政标准改造和完善小城镇通信、道路、给排水、燃气、环保等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打造联接城乡和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的支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在首位,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小镇。高水平开展规划建设和形象设计,强化资金、土地、人才、先行先试权等政策支持,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设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强化财政投入、金融扶贫和人才科技支撑,推进寿县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工程建设,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致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确保行蓄洪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实施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扩大行洪通道,使行蓄洪区启用标准提高到1050年一遇。深入实施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人口安置、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保庄圩达标改造、行洪区调整5大任务,持续开展保庄圩堤防加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排涝站及自排涵闸建设等。有序推进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逐步将居住在行蓄洪区内设计蓄洪线以下及庄台超安置容量人口搬迁至安全区。统筹居民迁建后续发展,加快发展适应性产业。加强行蓄洪区道路、供电、饮水、通讯设施建设,完善保庄圩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行蓄洪区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行蓄洪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主要政策措施,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和“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切实做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电商增效,坚决防止致贫返贫。(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加强规划、政策、帮扶队伍、考核监督、领导体制的有机衔接,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健全完善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管理帮扶机制,持续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大力推进脱贫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网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重点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淮南)脱贫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一)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加快“一廊五地”建设,谋划推进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充分发挥沿淮地区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煤电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推动开发区与沪苏浙开展园区结对共建,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共建共用共管共享机制。谋划推动市高新区与上海闵行莘庄工业园合作共建闵行淮南科创园,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中心、副中心城市的合作交流,吸引长三角科技、人才、知识、金融等创新要素向我市流动。进一步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加快建立与沪苏浙的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机制,实现通关一体化。深化异地就医合作,在医保政策和疾病编码的统一、加强医疗行为监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深入交流协作。加强人力资源数据协调和资源共享,推动服务标准一体化。(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海关(筹)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把握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抓住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建设的重大机遇,发挥新桥国际产业园毗邻合肥片区、市经开区毗邻蚌埠片区优势,谋划建设安徽自贸区(淮南)联动发展区。积极搭乘合新欧班列,降低我市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各级开发区的开放水平,推进内河港口二类口岸建设,加快江淮航运枢纽(淮南)临港经济区建设,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继续推进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推动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积聚创新资源,促进要素集聚,提高承载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淮南海关(筹)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合作

加快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跨界水污染纠纷协作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鼓励在淮高校与区域内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区域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淮河流域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在规划实施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市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加强与省相关部门衔接,积极参与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规划的发展定位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制定行动计划,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空间规划引领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在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等方面,应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三)强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求,统筹推进流域发展中的各项重大改革举措,围绕产权保护、国企国资改革、要素市场化、政府行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优化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和省际共建园区机制,完善园区独立运作、财政核算、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共建园区提质增效。

(四)强化项目支撑

把握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国家战略政策机遇,围绕重点领域补短板、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入谋划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乡村振兴、城镇建设、脱贫攻坚、开放合作类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协调调度,按照“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要求,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和资金。

(五)强化合作联动

深化与流域管理机构的合作,配合完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市长会商会,加强与苏鲁豫鄂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间的友好合作。实现联动推进、共赢发展。

(六)强化督导评估

制定淮南市贯彻落实淮河经济带发展规划行动计划绩效评价考核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服务,适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淮南市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行动计划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试行)

 

为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淮南)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客观公正、务实可行”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淮河(淮南)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状况,充分调动县(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发展活力,加快构建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淮南)生态经济带。

二、考核评价对象及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对象为全2(寿县、凤台县)6(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考核评价设置考核指标(见附件)。考核设置加分项,受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5分,受到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3.5分,受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2分,同一事项表扬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三、考核评价方法

采取综合评价法和直接评分法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法按静态指数30%、动态指数占70%进行合成分值。直接评分法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四、考核评价程序

2月中旬,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市有关单位按考核指标体系提供指标得分以及各县(区)申报加分材料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最终得分及排名报市委、市政府。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

 

 

 

 

 

 

 

 

 


附件

 

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方法

分值提供单位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3

直接评分

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2

直接评分

市发改委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

2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

直接评分

市生态环境局

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2

直接评分

市交通运输局

全面禁捕落实情况

2

直接评分

市农业农村局

城市管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3

直接评分

市行政执法局

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与黑臭水体治理

4

直接评分

市城乡建设局

秸杆综合利用

2

直接评分

市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

直接评分

市农业农村局

化肥农药使用量

3

直接评分

市农业农村局

林长制实施情况

3

直接评分

市林业局

生态修复

3

直接评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山治理

2

直接评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4

直接评分

市水利局

经济
社会
发展

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收入

5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3

综合评价

市经信局

服务业增加值

3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

3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

综合评价

市商务局

 

进出口总额

2

综合评价

市商务局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综合评价

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综合评价

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

2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方法

分值提供单位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2

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当年新增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总数

2

提供佐证材料

市发改委

当年新增市级以上孵化器、

众创空间、加速器数量

2

提供佐证材料

市发改委

农业产业化

2

直接评分

市农业农村局

文化产业发展

2

直接评分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旅游局

水利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和灾害防御

3

直接评分

市水利局

交通运输发展

3

直接评分

市交通运输局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

直接评分

市乡村振兴局

养老服务业

2

直接评分

市民政局

社会保险参保

2

直接评分

市人社局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2

直接评分

市医保局

教育发展

2

直接评分

市教体局

卫生事业发展

2

直接评分

市卫健委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

直接评分

市发改委

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各1.5分)

3

直接评分

市招商服务中心

合计

100

 

 

注: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占40%,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占60%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