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一本通】凤台县企业生命周期汇编

发布时间:2021-12-21 16:14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企业生命周期——企业开办】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134042109521052884340199018000

二、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第一款: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五、受理机构

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六、决定机构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办材料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含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合伙人资格证明,涉及的前置批准文件。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进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长期有效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或结果快递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过程中,依法享有称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0554-8687565

(三)网上咨询:http://hn.ah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554-8687833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2.电话查询

0554-8687565

3.网上查询

http://hn.ahzwfw.gov.cn/

(二)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类综合窗口

2.电话查询:0554-8687565

3.网上查询:http://hn.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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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节选部分办事事项,详细内容见附件:

凤台县企业生命周期汇编120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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