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月21日
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市各县区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有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到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各县区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乡镇、村级组织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市级推动。建立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县区组织。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乡村落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级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四)部门协同。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法院等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5日前)。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16日—3月15日)。按照“县区包乡、乡镇包村、村里包组”要求,各县区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乡镇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县区汇总后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县区汇总表》,报市级汇总。各县区要适时组织对乡镇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统计汇总本地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市汇总表》,经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15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3月16日—5月15日)。各县区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到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5月31日)。各县区要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10日前,各县区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经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五)及时报告信息。各县区要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附件:1.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2.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
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相关表格
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市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各级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成员名单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邬平川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道军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艳景担任副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市残联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张才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
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邬平川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孙道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艳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郑田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汪晓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德寿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 晨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陶春雨 市中院副院长
杜本硕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宋必武 市委统战部二级调研员
王 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先进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云朝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杨勋敏 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张 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龙 洋 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才俊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邓宗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徐 莉 市信访局副局长
金忠霞 市妇联四级调研员
郑锦云 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张才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 份 |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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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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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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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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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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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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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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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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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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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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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
纠纷 原因 |
当事人 姓名 |
纠纷 对象 |
涉及 户数 和人数 |
发生 时间 |
受理 时间 |
化解 情况 |
责任 主体 |
责任 领导 |
牵头 指导 部门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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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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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县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 原因 |
土地 类型 |
排查数量 |
涉及户数 和人数 |
化解情况 |
牵头指导部门 |
确 权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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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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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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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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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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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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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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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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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权 |
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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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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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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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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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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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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