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银同志任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兼);
免去周方勤同志的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兼)职务;
王希帮同志任市林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鲁金杰同志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贾俊同志的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陈多付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何云朝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岳岩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潘理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震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柏发哨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孙勇汉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高瞻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亮同志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张馨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朱晓冰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友禄同志任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