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为本地企业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30 15:35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基础作用,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办秘20226要求,现就加强职业院校为本地企业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服务本市企业发展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校园企联动机制

1. 推动校企紧密合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结合县区园区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岗位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相关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规模。到2022年底,全市职业院校重点专业要与当地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鼓励县区园区内企业与当地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鼓励市内大中型企业申报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引导市内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实习见习基地。对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强的实习见习基地,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扶持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且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形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2.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市校企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对县区园区、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县区园区、企业用工信息、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及企业发展等情况,征集县区园区、企业对学校教育教学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绘制淮南市产教谱系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各县区园区)

3. 支持校企资源互助。各职业院校要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技术开发与研究力量,选派骨干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合作企业的技术攻关、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以及协作加工生产等,校企合作组建产学研联合体。鼓励企业选派骨干技术人员以兼职教师的身份参与合作院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帮助学校专业建设。职业院校和企业相关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可视同相应的技术或科研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二)建立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1. 订单培养。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开展订单培养,举办冠名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与定向输送。鼓励市内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给予定向培养学生一定的生活学习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2. 定岗培养。职业院校要根据企业项目建设周期和企业实际岗位需要,选定与企业用工需求相近专业的学生,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嫁接企业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校企双方共同组织教学实训,待企业项目投产后输送学生到企业上岗。(责任单位:各职业院校)

3. 顶岗实习。根据新投产企业用工情况以及各县区园区校企合作企业发展过程中特殊时期急需用人情况,职业院校要优先安排即将毕业的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解决企业生产用工需求。学校要按规定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企业要按规定给予实习学生劳动报酬。

积极引导毕业前6个月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淮南本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企业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6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4. 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将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扩大到职业院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予以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三)创新校企深度合作机制

1.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经审核同意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可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2. 开展引企入校试点。各职业院校要利用现有专业优势、师资优势和实训基地优势,引进与专业相关联的企业,将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引入学校,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为学生提供相应实训、实习岗位,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职业院校)

3. 开展引校进企试点。支持各职业院校根据各县区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创造条件到县区园区开设分校、校区,或利用县区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专业实训基地,就近为企业培养输送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实现校、园、企融合发展。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60%用于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职业院校各县区园区

(四)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淮就业机制

积极鼓励职业学院毕业生在淮企业顶岗实习、就业或自主创业。与毕业生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参照合肥等发达地区相关产业的劳动薪酬标准支付给毕业生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中小企业留用实习见习人员,根据吸纳实习见习人数应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淮南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优势、资源调控优势和公共管理优势,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企业两种资源,确保职业院校与县区园区、企业有效对接。

(二)加大资金保障。职业院校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经费补贴。在中央资金申请和国家、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上,优先安排职业院校与县区园区合建校企合作项目,优先安排服务企业、校企合作取得成效的职业院校。

(三)加强激励引导。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区园区、相关部门、职业院校及个人予以表彰,对主动吸纳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就业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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