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近期,淮南市民政局印发了《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淮南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制定依据
依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自2021年10月起,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深入区县、乡镇、社区调研,并于2021年12月初研究起草《规划》。
(二)征求意见。2021年12月15日,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全市 43个市直部门、7个县区民政局、8个内部科室及5个局属单位征求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收到2个部门提出的2条意见和8个内部科室及5个局属单位提出的部分补充修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1年12月13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21年12月29日局党组会议分别对《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审议通过。2022年1月13日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讨论,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2022年1月31日,再次向各科室及各县区民政局征求意见;2022年2月中旬,经市民政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
(四)正式印发。2022年3月初,发市发改委党委会研究同意,2022年3月中旬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印发。
五、工作目标
到2025年:促进和推动共同富裕的兜底保障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保障体系更精准有效;社区治理基层活力充分激发释放,治理体系更高效有序;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多元,服务体系更精细优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进一步提高。
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规划指标 |
单位 |
2020年基值 |
2025年目标值 |
年均增长率% |
指标 属性 |
1 |
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比例 |
% |
35,65 |
28,35 |
—— |
约束性 |
2 |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元/月 |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 60%,且不低于最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 |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 人均消费支 出的 60%,且 不低于最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就高不就低 |
—— |
约束性 |
3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元/月 |
达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 12% |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 |
约束性 |
4 |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53 |
70 |
—— |
预期性 |
5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 |
100 |
—— |
约束性 |
6 |
乡镇(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 |
100 |
—— |
预期性 |
7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33 |
≥55 |
10.8 |
约束性 |
8 |
乡镇(办)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40 |
60 |
- |
预期性 |
9 |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10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 |
30 |
35 |
1 |
预期性 |
11 |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
人 |
2.6 |
2.8 |
7.6 |
预期性 |
12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人 |
0.35 |
0.65 |
11 |
预期性 |
13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60 |
85 |
- |
预期性 |
14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
个 |
276 |
290 |
1 |
预期性 |
15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 |
100 |
|
预期性 |
16 |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
—— |
100 |
|
约束性 |
17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 |
100 |
|
约束性 |
18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 |
100 |
|
约束性 |
19 |
地名标志设置率 |
% |
—— |
100 |
1.6 |
预期性 |
20 |
年均遗体火化率(较省厅新增) |
% |
87.5 |
90 |
|
预期性 |
六、主要内容
《规划》共4章,分别从“发展背景和形势”“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对民政事业进行规划。设置8项重点任务,配套八大专栏。
《规划》第一部分全面总结“十三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就,深入分析“十四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
《规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从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出发点,践行“1+2+8+N”工作思路,即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8项专题工作,依托民政事业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确立了20项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其中9项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充分体现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规划》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围绕我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十四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八大重点任务,分别是优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淮南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创新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改善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科学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做好地名文化传承;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实施八大为民服务工程(计划),分别是社会救助基层基础强化工程、养老服务事业行动计划、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儿童福利事业行动计划、殡葬公共服务及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规划》第四章“保障措施”提出两大方面举措,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如期完成,包括加强能力建设和规划实施保障。
七、创新举措
《规划》在充分参考省民政厅规划及淮南市纲要情况下,创新性提出“1+2+8+N”工作思路,将党建引领放在首要中心位置,充分突出政治建设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八、保障措施
各县区民政局及机关各科室要完善相关措施,科学配置发展资源,统筹部署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各部门间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和协作,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共建共治共享监管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淮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倩
联系电话:0554-6644112-5
邮箱:hnmz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