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座谈】淮南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淮南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参加听证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1年12月31日17时前到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评估中介机构、村民委员会代表等参加听证。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17时前到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听证会时间、地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燕君 联系电话:0554-2699126
2021年12月23日
淮南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使淮南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决策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淮南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组织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月23日
二、听证会地点: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1.淮南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2.淮南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3.淮南市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六、报名方式:
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可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及听证申请前往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报名,申请参加听证。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七、听证须知: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