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解读-保基本民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叶士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市低保中心主任夏明媚|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胡小倩:淮南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在线访

发布时间:2022-03-11 16:38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访谈时间:2022311 下午3:00

访谈嘉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士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市低保中心主任 夏明媚|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胡小倩

人: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谈地点:市政务中心A67号会议室

主办单位: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谈简介:淮南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在线访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访问淮南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了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同志参加本次在线访谈活动。此次访谈,王局长主要向大家介绍我市民政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的网友朋友们有什么问题和建议都可以直接在线跟帖。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在线访谈这个栏目与大家交流,也借此机会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市政府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网提供这次在线访谈机会。

主持人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3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件明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请问王局长,我市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职责是哪些?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民政领域兜底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总体来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有效衔接政策、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织牢兜底保障网、严肃查处堵缺堵漏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2021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摸底排查,加强对四类重点人群监测预警、低保边缘及支出型困难人员摸底排查,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政策落地生根、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全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5.2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4.57亿元,覆盖面4.1%;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5.8万人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62亿元,发放护理补贴896万元。

主持人 

为了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请问民政部门制定了哪些政策?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拓展救助对象范围。根据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的要求,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首次就业,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第二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作为就业成本豁免。对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增强其就业稳定性。二是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整合现有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保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化系统,投入资金219.6万元建设淮南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增加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模板,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三是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全面实现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和我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特困。将低保标准4倍以下的临时救助授予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

主持人

淮南市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总体思路、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是哪些?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总体思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有效衔接政策、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织牢兜底保障网、严肃查处堵缺堵漏。部署和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有效衔接政策。一是印发《淮南市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常态化帮扶措施。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下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全面推行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居住地办理工作。四是修订《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淮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制定《淮南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帮扶办法》,落实好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2)加强摸底排查,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摸底排查工作。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三是加强与殡葬数据比对,确保应退尽退。四是开展低保边缘及支出型困难人员信息摸底。五是推动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3)提高保障标准,织牢兜底保障网。一是继续提高低保、特困等保障标准。二是推行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工作。(4)加强督查巡察,严肃查处堵缺堵漏。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活动。二是会同驻局纪检组对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三是对“7·16”特大暴雨中受灾的困难群众开展摸底排查、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四是强化系统比对和核查。

主持人

我市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取得的成效如何?有什么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成效及典型经验:(1)预警监测方面。一是加强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比对,对符合低保、特困等保障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出现临时性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对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饮水等困难的群众,及时转介到相关部门;二是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落实常态化帮扶措施;三是整合现有系统,建设淮南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2)兜底保障方面。一是低保标准首次实现市域内统筹,统一提高到671元,市辖区和凤台县、寿县增幅分别为4.5%11.83%。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3680元,寿县提高到10800元;市辖区和凤台县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560元,寿县提高到7080元;全市农村集中供养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880元。市辖区和寿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新标准从202171日起执行;二是为市辖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有效缓解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期间的照料护理困难;三是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较大程度方便了群众办事。(3)督查巡查方面。一是全面梳理三年来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近亲属备案人员逐人排查,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二是会同驻局纪检组开展抽查工作,重点督查各项资金审核不严、发放使用不规范、公示制度是否坚持等问题,按时向驻局纪检组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对“7·16”特大暴雨中受灾的困难群众开展摸底排查,共为249名受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9.37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四是结合日常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每季度下发一次通报,并跟踪整改成效,努力确保精准救助。

主持人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民政部门是如何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淮南市民政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效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淮南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特困等待遇。低保、特困审核权限下放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以往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县(区)审批的模式,申请人在乡镇(街道)即可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复核、公示审批、公示公告全部流程,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政策的公正性,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我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特困等待遇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必须在户籍地申请低保、特困待遇的状况。新政策使得拥有本市户籍且人户分离的家庭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办理低保、特困,适应了人员流动日益复杂的现状,提升了我市低保、特困工作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主持人

请问民政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淮南市民政局把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运行监管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活动;会同驻局纪检组开展抽查工;利用低保信息系统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情况进行核查;坚持将在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与殡葬数据比对,今年以来,经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1534人;强化对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保障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等救助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2021年全市累计核对9.6万户次22.6万人次。

主持人

今年是否修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淮南市民政局为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及时修订最低生活保障操作细则,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主持人 

针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低保有哪些政策帮扶?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有。1.《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中规定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出我市低保标准,但因残疾、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的自负部分。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刚性支出后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可申请低保。其中财政供养人员不纳入低保。2.支出型困难家庭支出扣减办法。因病支出指因重病、长期生病等产生的有据可查的自负医疗费用。因病支出的自负部分,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因学支出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发生且由家庭自负(扣除各级政府各类救助补助、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刚性支出费用。因学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低保家庭中在校生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票据认定。因残疾支出指残疾康复费用支出。指残疾人用于基本康复训练、购买必要的辅助器具等,在扣除政府补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残疾人的基本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的范围按照有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补贴产品目录确定。具体费用依据票据认定。

主持人

对特困供养人员除了发放保障金外,还开展了哪些照料服务?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一是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监管责任;二是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居住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三是根据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程度,按照每人每月804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四是为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难问题。

主持人

请您结合你们部门职责,给我们谈谈下一步抓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是什么?

淮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结合民政部门兜底保障工作职责,我认为下一步抓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主要是密切关注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今年,我们在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保纳入保障范围,对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申请低保时,将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等刚性支出予以扣除;在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扩大了保障范围和赡抚养义务人能力范围;在修订临时救助办法中,对特殊困难情况采取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总的来说,立足民政部门职责,把兜底保障工作做的更实、更深入,确保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肩负起民政部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

主持人 

下面我们进行网友提问环节。现在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

网友 

去年,民政部门为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具体怎么赔付的呢?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难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们多年,去年,开展为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工作,投入资金110万元,由中标人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理赔住院护理费和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标准和赔付天数根据所住医院的等级来确定。

住院护理险赔付标准:乡镇卫生院60//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30天,每次免赔天数为2天;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100//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45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150//天,单次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45天。

赔付天数:每一保单年度累计赔付天数为乡镇卫生院60天,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和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120天,超过赔付天数的按照最高天数进行赔付。

意外身故保险标准为1000/人。

网友

请问哪些情形是不能纳入低保范围的?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低保:

(一)家庭财产超出规定的情况:

1.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投资人的;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现金资产及有价证券、基金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30倍的;

3.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非经营性机动车、大型农机具、船舶的;

4.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非住宅类房产(非住宅类房产为家庭长期居住的唯一房产除外),或者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类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的;非房屋拆迁原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享受低保期间新购住房的;

5. 对于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8万元(不含8万元,以购置税发票计税金额为准)以上的非经营性机动车、大型农机具、船舶的;

(二)无正当理由,在申请低保之前或获得低保期间,家庭水、电、气、通讯费支出、日常消费水平等,连续6个月高于正常生活需要的。县级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标准。

(三)拥有我市户籍,但长期(6个月及以上)居住在外地,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

(四)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六)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七)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八)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九)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十)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

(十一)特困供养救助对象;

(十二)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得纳入低保的。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儿。下面还有需要咨询的网友可以通过市民在线提交问题,我们将为大家解答。感谢叶秘书长、王局长、夏主任、胡主任今天的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各位网友我们下期再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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