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场主体纾困】《淮南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03 14:46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政务服务和商务往来便利化水平提升,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淮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的通知》(淮四最办〔2021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市公安局牵头,联合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密码管理局,启动《淮南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起草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194月,《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公布,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淮南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充分借鉴其它省市电子印章管理做法基础上,淮南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逐步减少企业实体印章使用需求,真正为企业提供流程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办法》的出台,从政策层面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的应用,确保电子印章制作和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后,由市四最营商办于39日函发全市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征求意见;49日至59日,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510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512日市司法局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淮司法审﹝202216号)通过合法性审查;523日,经市政府办公会议通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225号)予以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方便公众需求。电子印章管理应用平台提供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印章、验章和使用管理等功能,并与国家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融合应用。

二是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在涉企服务高频重点领域深度应用。依托淮南市电子印章管理应用平台,企业设立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同步生成含有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密钥和印章印模图形的一套五枚电子印章,企业电子印章绑定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同时,利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身份认证和企业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数字签名功能,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办理、社保办理等涉企服务重点高频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电子身份证件和电子印章的验证工具,全流程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办事结,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深度应用。

三是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企业群众办事量大、需求迫切的领域和事项应用,梳理有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使用需求的业务与系统,根据实际需求,优化平台流程,逐步实现在各县区、各单位业务领域深度应用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持续简化企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材料,逐步减少纸质文件使用要求,提升为企服务质量。

五、主要内容

《淮南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共729条,对电子印章的概念、分类、特征、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密码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确保了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与使用。《办法》提出,我市将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提供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印章、验章和使用管理等功能,并与国家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融合应用,方便公众需求。《办法》规定,电子印章系统运营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系统要符合电子印章应用技术国家标准,至少应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相关确保信息安全,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和印章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要求,对伪造、变造、冒用、盗用电子印章的行为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电子印章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创新举措

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系统,提供与实体印章相同的功能应用,完成与国家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融合应用,方便公众需求。同时,全面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拓展企业电子印章在商务领域应用范围,逐步减少企业实体印章使用需求,助推程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使营商环境更加便捷高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办法》的宣贯工作。通过政务窗口、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电子印章使用的宣传推广工作,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度和企业持有率,逐步形成企业主动使用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市直各单位业务指导和支持,各县区、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加快完善电子印章相关工作机制,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的业务需求,共同形成推进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合力。

三是强化对接应用。根据市政府关于电子印章平台建设任务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推进平台对接任务。要开展定向摸排,按照业务需求,做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对接事宜,推进落实全市电子印章深度应用。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机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554-66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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