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3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10-27 19:20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吴明楼代表:

您在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12号《关于提高淮南市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收悉,我市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社会治理工作列入五大攻坚行动。今年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分解》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关于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及管理问题

2002年我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人均300元/月,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2019年市政府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8、9、10级工资标准,率先在全省印发了《关于印发<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的通知》,大幅度提高了社区“两委”成员的薪酬待遇,同时建立了2年提高一次薪级工资的自然增长机制。

二、助力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为加快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我市2021年印发了《关于调整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的通知》,将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标准由30、60、100元/月调整到200、300、400元/月。2022年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均生活补贴达到3800元以上。2021年市财政下达市辖区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及社保费市级配套资金累计1538万元,预计全年市级配套资金可达32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工作,拟着手从社区工作者组成、职责、配备、待遇保障、薪酬标准、社会保险和绩效考核、人员的进入和退出等方面制定出台《淮南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努力提升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人:王继军

联系电话:6652953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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